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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以地换房 房企意在规模

2011/4/25 字体: 来源: 作者:

 
     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签订保障性住房的军令状之后一个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项指标终于全部确定。
 
     所谓“分项指标”,就是在地方政府认领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中,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以及棚户区、煤矿采空区的改造安居工程——五类保障性住房形态的具体分配比例。在目前业已确定的各省分项指标中,建成后租赁而不销售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占到60%以上,个别省份比例更高。
 
     由于这类保障性住房不能销售,如此高的比例意味着巨额资金长期持续的投入。于是,在今年10月31日全面开工的“政治底线”压力下,地方政府终于开始转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地换房”的模式,渐次开启。
 
     租赁为主 财政配角
 
     在如火如荼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如果以资金投入的比例计算,地方财政或许只是一个戏份少得可怜的“配角”。
 
     近日,河北省建设厅厅长朱正举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经住建部审核,河北省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分项指标已经完成,而河北省总计认领了38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指标,按照规定,2011年10月31日前,这些保障性住房将全部开工。
 
     “38万套保障性住房中,廉租房3.5万套、公共租赁房10.5万套、经济适用房3万套,剩余的是旧城改造和采空区改造的安居工程,这次保障性住房任务的结构,以租赁型的保障性住房为主。”
 
     记者了解到,与河北省同期,其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分项指标”均以完成进入实施阶段。其中山东、福建、辽宁、江苏、浙江等省,全省保障性住房的任务指标均超过35万套。与河北省相同,这其中60%以上为租赁型保障性住房。
   
     记者了解到,截至4月12日,河北省政府已经初步匡算38万套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总额约为240亿元人民币。这其中,政府财政直接投入约为40亿元,剩余将依靠信贷以及社会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解决。
 
     山东、福建、辽宁、江苏、浙江等省的情况,也与河北省相近。只是由于山东、江苏、浙江等省财政收入家底较厚,其地方财政直接承担比例稍高于河北。但是依靠多元化融资解决保障性住房的资金问题,已是各地的必然选择。
 
     住建部一位官员向记者表示,“按照此前各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签订的‘军令状’,10月31日前,按照经过审核的分项指标,所有保障性住房必须开工建设。”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最多还有6个月时间,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的问题。
 
     企业介入 以地换房
 
     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又一次把目光投向了房地产开发企业。4月11日,认领了38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河北省,与北京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万科)签订协议,由万科完成8000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指标。
 
     “这8000套保障性住房涉及涿州、唐山、秦皇岛、张家口、廊坊、香河等市县。”万科股份执行副总裁毛大庆告诉记者。朱正举则向记者强调,在这些城市中,条件成熟的城市率先落地,“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将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在此之前,山东省青岛市已经与绿城建设集团达成协议,由后者进行李沧区的旧城危改工程。同时,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南京市也都与该集团合作建设保障性住房。
 
     实际上,在与北京万科就保障性住房建设展开谈判的过程中,河北省副省长宋恩华曾明确表示,“没有盈利的合作模式不可持续”。于是,“以地换房”的思路,跃然纸上。
 
     记者了解到,在“以地换房”的模式中,地方政府出面协调信贷支持,而后由开发企业贷款融资,通过BT模式(建设-移交)或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对保障性住房进行建设运营,政府分期分批回购后,再由房地产企业归还银行信贷。在这个过程中,开发企业先行部分垫资,为地方政府缓解财政支出回购的压力。同时,地方政府通过合法手续向开发企业出让一定的商品房用地,配建一定数量的商品住房对外销售。
 
     毛大庆以及绿城建设集团总经理曹舟南均向记者证实,他们所经历的保障性住房政企合作,全部或者部分采用了上述模式。
 
    “地方政府缺钱不缺地,以部分商品房用地换取房地产企业部分垫资建设保障性住房,舒缓政府的财政支出回购压力,现在已经成为比较通行的办法。”一位不愿具名的接近住建部的专家称。
 
     房企算账意在规模
 
     如果仅仅计算某一个代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得失,房地产开发企业则亏损无疑。然而,他们显然盘算的是更大的一个账本。
 
     记者了解到,在与河北省政府的合作模式中,毛大庆提出,将“商品房配建保障房”的说法修改为“保障房配建商品房”的同时,还可以统筹规划“商品房”用地的“配建”。
 
    “比如,万科在唐山开发了保障性住房,但商品房用地不一定必须在唐山补,我们可以接受在合作的几个城市中统筹的方式,比如在唐山建了保障房,如果补给的商品房用地在秦皇岛,万科也可以接受。”毛大庆在与河北省政府官员的沟通中表示。
 
     绿城建设的逻辑则在于,通过代建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提取5%左右的项目管理费,实际上是在不增加成本投入、不推高负债的情况下扩大了利润规模。这对于负债率较高的绿城中国而言十分重要。
 
     毛大庆告诉记者,在北京万科与河北省的合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先期垫资建设运营的情况,对于这种风险的控制,他表示,一方面需要合理安排信贷的还款期限和政府回购节奏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要通盘算账,在整个万科与河北省层面的合作项目算总账,不同城市、不同项目中盈亏相抵,便可以达到平衡。
 
     显然,对于万科而言,规模最为重要,而以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亏”换来的配建商品房用地所换来的销售规模与回款,才是万科和有意这项业务的房地产企业的真正看重的杠杆所在。
 
     曹舟南则表示,最关键的是政府需要明确几个模式,“政府出钱出地,企业就赚管理费,这样是净利润;企业垫资,政府回购,政府就要明确一旦拖延回购,财务成本政府负担,这样,企业也可以做,只要明确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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