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当前位置: 首页

福建:国资监管法制体系建设的启示

2011/10/8 字体: 来源: 作者:

    9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上发布了一条公告:为推进所出资企业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受企业委托,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名企业总法律顾问。

  “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管的一种途径,也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种探索。”国资委研究中心一位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计划,2011年,所有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将全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

  在今年年初,福建省国资委已做出决定:其所出资的17家企业将全部实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此次招聘的5名企业总法律顾问,只是第一步。

  “国资监管立法和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是我们国资监管法制工作的重点。”福建省国资委主任周联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04年福建省国资委成立以来,便确立了“一个中心,两大重点”的国资监管法制工作思路:即围绕履行出资人职责这一中心,突出国资监管立法工作和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这两大重点任务,切实推进国资监管法制工作。

  构建国资监管法制体系

  “营造良好的依法监管外部环境非常重要,这需要理顺三个关系。”周联清说,首先要理顺与地方政府及国资监管机构关系,建立上下联动的国资监管体制;其次要理顺与省直职能部门关系,完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制度环境;最后还要理顺与所出资企业关系,建立依法有序的国资监管工作机制。

  在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后,福建省国资委还加快了国资监管立制工作,建立了三大机制:建立立法规划引导机制;建立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建立课题调研促进机制。

  截至目前,福建省国资委共制定出台了108项规范性文件

  “无规矩不成方圆,建章立制是头等大事。我们建立了涵盖企业产权管理、统计评价、业绩考核、改革发展、薪酬分配等108个规范性文件,基本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国资监管法规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周联清表示。

  福建省国资委除了全面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外,还加强了企业法务机构,加强法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配套制度建设,夯实了企业风险防范制度基础。

  此外,在加强所出资企业法律纠纷调处工作方面,福建省国资委还创造性地建立了一个模拟法院审判制度的“法律专家调处制度”:第一步是邀请有法律诉讼经验,特别是有司法审判经验的专业律师或法律专家组成“专家组”;第二步是模拟审理,即由专家组模拟法庭的审理流程,由争议双方及其律师进行答辩;第三步是出具“专家意见书”,专家组独立地出具“专家意见书”,为省国资委决策提供参考;第四步是省国资委作出“协调意见书”,省国资委综合相关处室意见、企业意见以及专家组意见,作出一个最终的协调意见。这种制度的建立,有效地解决了企业间久拖不决的法律纠纷,减轻了企业诉累。

  国资监管改革道路依然漫长

  监管法制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创新,成为福建省国资发展的助推剂。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全部实现翻番。所出资企业资产年均保值增值率达113.4%,省级非监管企业为101.01%,监管企业比非监管企业高出近13个百分点。所出资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年均增长分别达到19%、15%和14%,累计实现利润279亿元,上缴税金270亿元。

  尽管取得了这样的成绩,福建省国资委今年6月份召开全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监管工作座谈会,总结了7年来全省国资委系统开展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会议指出,福建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仍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门管理的资产移交进展缓慢,国资监管责任主体不明;二是一些地级市国资委机构性质混淆,影响了国资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三是国资委对面上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不够到位;四是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出资人缺位;五是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难以落实。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与企业的改革发展,国资监管法制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并将任重道远。”周联清表示。

  为此,他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明确规范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性质定位,把属于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工作交由政府其他部门履行,以减少各级国资监管部门不必要的工作负担,并做到不越位;其次,鉴于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与国资监管机构探索经营性资产监管全覆盖问题的冲突,建议在国务院层面协调相关部门或在国家法律层面予以解决;最后,针对当前县级国资监管工作存在出资人缺位等问题,为加强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应进一步明确县级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