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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状况呈七大特点

2014/12/31 字体: 来源: 作者:


     编者按:第七届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发布会上,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叶小忠主任解读《2014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指出 2013年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状况呈现七大特点,以下为讲话实录。

     2013年是中国资本市场充满变化的一年,中国股市在一波三折、震荡回落的同时,出台了新股发行、优先股试点、利率市场化、营改增、新三板等多项改革措施,资本市场正朝着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2013年3月份肖钢履新证监会主席以来,资本市场的监管转型逐步展开,“主营业务”转向监管执法,“运营核心”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在这一阶段,上市公司法律风险也表现出新的特点。

     根据2013年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测评结果,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状况呈现以下特点:

     1、2013年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略有下降,风险分布改善明显

     2013年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为25.665,比2012年的26.071,下降了1.56%,变化不大,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模型涉及的16个指标中,净涉案资产、资产变动受限、违规、关联交易、累计担保等13个指标的法律风险得分与2012年相比大致相当,员工素质、非标报告下降较快,较2012年分别下降26.41%、14.02%,是导致本年度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略有下降的主要原因。

虽然2013年与2012年法律风险指数变化不大,总体较高,但从法律风险在上市公司中的分布状况来看,则改善明显。

     2013年进入法律风险测评的2507家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得分中,在区间20以下[五星公司(安全)和四星公司(比较安全)]、20~30[三星公司(正常)]和30以上[二星公司(比较危险)和一星公司(危险)]分别占15.88%,68.13%和16%,而2012年该数字分别为13.78%、69.52%和16.7%,法律风险最低的五星和四星公司数明显增加,特别是五星级公司(安全)数量大幅增加,由上一年度的2家增加到33家;而一星级公司(危险)数量下降明显,由83家减少到70家,上市公司整体综合抗风险能力上升明显。

     2、低风险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风险指数与公司投资价值的关联性进一步增强

     以资本市场法律风险指数最低的50家公司为样本编制的SNR50指数,2013年基期收益率为26.37%,而同期上证综指、上证50指数的收益率为-3.20%、-5.87%,分别相差29.57%、32.24%;2012年SNR50指数基期收益率为16.89%,而同期上证综指、上证50指数的收益率为-3.5%、-10.44%,分别相差20.39%、27.33%。2013年SNR50指数不仅表现出与公司价值的高度关联性,而且和2012年相比,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低法律风险上市公司具有良好投资价值。

     从另一个角度看,市场表现差的公司一般来看法律风险指数也明显高于其他公司。比如2013年53家ST类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均值是38.630,比整体均值25.665高了50.5%,经营情况较差的ST类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远高于市场整体法律风险。

     3、三大板块法律风险水平差异显著,反映了不同板块上市公司的各自特点

     2013年我国A股市场主板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为27.106,比整体均值高5.61%,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分别为24.801、21.929,分别比整体均值低3.37%、14.56%。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法律风险水平呈现明显下降特征,与三个板块上市公司总体状况和盈利能力基本一致。以深市为例,1577家上市公司中主板公司479家,中小企业板公司719家,创业板公司379家,2013年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8.85%、16.30%和23.99%,平均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8.84%、21.00%、34.06%。法律风险指数差异总体反映了目前三大板块上市公司的状况。

     4、地区法律风险格局发生重大调整,中部法律风险水平首次超过东部

     2013年西部、中部、东部地区的法律风险指数分别26.356、25.968、25.459,2012年分别为26.471、25.838、26.062,东部较去年下降了2.31%,西部下降了0.43%,中部则上升0.5%。西部、中部、东部地区法律风险分布格局变动明显,中部法律风险水平首次超过东部,法律风险指数排序(由高到低)从原来的西部、东部、中部变为西部、中部、东部。

     中部地区上市公司法律风险表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2011年低于当年市场均值2.02%,2012年低于当年市场均值0.89%,2013年高于当年市场均值1.18%。法律风险指数与三地区经济增长趋势基本一致,表现出明显的对应关系,处于发展期的中西部地区的法律风险明显高于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稳定的东部地区。

     5、行业法律风险总体状况稳定,建筑业法律风险水平上升

     和2012年相比,2013年行业法律风险状况变化不大,金融保险业和纺织服装皮毛制造业的法律风险指数最高,信息技术业与传播与文化产业的法律风险指数最低。

     22个行业中有13个行业风险排序变动小于3位,4个行业风险排序变动小于5位,仅有5个行业法律风险指数排列变动超过了7位,其中建筑业、综合类、房地产业排序变化幅度最大。

     金融保险业法律风险排序持续位列第一,主要原因是行业特征显著,比如诉讼次数大幅领先其他行业。根据2013年年报统计,2507家上市公司共计涉诉7680次,其中16家银行就占了5600余次,金融保险业诉讼次数行业均值与整个市场均值相比高达1180%。

     建筑业2013年度法律风险得分由2012年的第17名上升至2013年的第8名,风险值上升了2.25,违规、行业因素和净涉案资产分别上升563.01%、65.87%和61.08%是该行业风险上升的直接表现,宏观经济环境对建筑业影响开始显现。

     房地产行业法律风险排名由2012年的第2名下降至2013年的第11名,风险值下降了4.1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引起2012年法律风险指数飙升的各项指标今年回落,如高管责任由2012年的18人次下降为2013年的5人次,下降72%,房地产行业法律风险基本回归正常历史水平,与2011年排名第12位相差仅1名,

     6、国有法人类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水平继续呈上升趋势,并首次高于非国有类上市公司

     2013年进入测评的2507家公司中,总计有984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国有法人,占总数的39.25%;非国有控股公司共计1523家,占总数的60.75%。

     2013年国有法人类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继续呈上升趋势,984家国有法人类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均值是26.329,2012年993家国有法人类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均值是25.943,本年度比上一年度上升了1.49%。

     国有法人类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本年度首次高于非国有类公司。984家国有法人类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均值是26.329,比整体均值25.665高2.59%;1523家非国有类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均值为25.236,比整体均值25.665低1.67%。其中诉讼、业务结构、关联交易、累计担保等指标的得分上升较快是导致本年度国有法人类上市公司法律风险高于非国有控股公司的原因所在,这表明当前国有法人类上市公司在企业经营上处于较为困难的时期,以深市为例,据统计,2013年深市主板国有企业的收入和净利润增速分别低于该板块民营企业6.4和16.7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低2.5个百分点。

     7、开展国际业务的上市公司数量继续增加,国际化经营风险持续上升

     2013年进入测评的2507家公司中,总计有1374家公司有国际业务,占所有公司总数的54.81%,有国际业务的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均值为27.593,比整体风险均值高了7.51%,开展国际化经营的上市公司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外部经营和法律环境。

     从2010年起中国上市公司走出去的力度持续加大,近四年一直呈现上升趋势,2010、2011、2012、2013四年有国际业务的上市公司占当年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8.6%、50.19%、54.2%和54.81%,地域结构(国际业务)指标得分分别是2.624,2.710,2.924,2.960。

     从行业分布情况看,机械设备仪表制造业、石化塑料制造业和电子制造业有国际业务的公司数量较多,分别占有国际业务公司总数的27.29%,12.95%和10.26%;但从各行业本身来看,电子制造业、纺织服装皮毛制造业和机械设备仪表制造业的国际化程度最高,有国际业务的公司比例分别是92.2%、83.3%和75.9%,远远高于54.81%的市场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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