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1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编者按:11月15日,第八届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发布会暨2015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京举行。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张华出席会议并发表主题演讲。以下为演讲实录。
张华(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
非常高兴应邀参加第八届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发布会暨2015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高峰论坛,也非常感谢主办方提供这样一次机会,使我有机会与各位法律界同仁共同讨论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合规运营和国企改革等重大问题。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对指数报告的发布和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必须面对和妥善解决的重要问题,国务院国资委自成立起就高度重视企业法律工作,大力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连续实施三个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实施,中央企业的法律工作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到2014年底中央企业全系统有2584户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中央企业全系统的法律顾问队伍已经达2万多人,企业规章制度、重要决策、经济合同三项法律审核率分别达到99.98%、99.68%和99.6%,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有效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是企业法律工作的核心目标,也是国务院国资委关注的主要议题。2008年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中,我们明确提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总体目标的核心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2011年在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推动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出台,成为企业法律工作领域的第一个国家标准,应该讲经过十余年的努力,中央企业已经普遍建立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并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国务院国资委又提出要在中央企业实施新的法治工作五年规划,在规划中明确要求要将合规管理能力的提升作为当前推进依法治企的重中之重,要求企业尽快建机制、定规则、成体系,合规管理将成为今后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的任务,国有股东上市公司也应该成为合规运营的典范。
2015年9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开启,要求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企改革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前所未有,国企改革的成效直接影响到国企企业包括国有股东上市公司的质量,所以我们国企的法律界同仁责任重大。
资本市场是中国经济的晴雨表,上市公司是中国企业的风向标。2014年中国上市公司有2600余家,其中不包括新三板超过1000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国有法人,国有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的状况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的整体状况。我相信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国企法治工作的不断推进,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能力也会不断增强,中国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会不断提高。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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