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5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法制日报社和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主办、赛尼尔法务管理承办的《2015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发布会暨2015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高峰论坛于11月15日在京举行。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法律部副总许耕红发表主题演讲。
国企改革有法有据,我比较强调在法律框架下或者现有法律体系条件下怎么样依法经营好推进央企的改革和规范运作的工作。我特别同意前面讲的观点,通过这么多年的改革,在这时候很多国企改革确实是最难的问题,前面说按照法律框架下运作,很多时候要有创新和突破。有一次在大领导的讲话学习中解读推进改革的时候说到,要按照法律框架和思维进行改革。在这一点来说法律人是可以有所作为的,落地不接地气,为什么不能解决我们国家的问题,确实有很多事太复杂,需要我们怎么样把法学理论结合自己的现状进行推进,比如说产权制度的完善。作为企业的主体,地位到位,责任到位,国资委推进国企改革方面强调对我们的考虑,不仅是业务指标的考核,而是法律主体责任的落实到位,如果在这个法律制度上有推进、落地和完善,刚才讲的很多问题可能会有进一步的推进和完善,这个过程当中需要法律人的探索,探索当中的很多问题是不断完善和修改的,试点之后回升到法律上,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容错机制,对于整个这块制度是配套性的需要,完整的进行设计和落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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