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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张吉星:法治文化也是企业的重要竞争力

2012/7/9 字体: 来源: 作者:

      领导人员的法制教育、法治理念的提升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

    

      文  本刊记者 辛红

  “法律是权利是义务,是责任是担当,是参谋是智囊,是理念是文化,是成本是效益,是卫士是斗士,是支撑是保障”;

  “领导重视是关键,重视领导更关键”;

  这些耐人寻味的警言警句出现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近期召开的2012年中国石化法制工作会议上。中国石化为这次会议专门制作了一个关于“法治文化”的展台,除了各色警句、普法月历、法律指南、风险提示、合规指引等书籍、视频、实物之外,这个展台上吸引人注意的还有极具普法创意的扑克牌,比如“大王”牌上设计的是宪法,“小王”牌上则是人大立法机构,不一而足,每张扑克牌上设计的法律内容都颇具用心。

  耐人寻味的警句等是中国石化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做出努力的体现之一。今年,中国石化专门制定了法治文化建设纲要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纲要,并且在系统内征求意见。按照纲要的要求,中国石化要将企业法治文化有机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发展战略,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培育成企业依法合规的核心价值理念,使企业法治文化发展成为中国石化的重要竞争力。

  作为一家企业,中国石化为何如此重视法治文化,为何要专门制定两个纲要,又期待两个纲要实现怎样的目标?本刊记者就此对中国石化法律事务部主任张吉星进行了专访。

  企业法治文化也是竞争力

  《法人》:近年来,中国石化非常重视法治文化,在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作为两家企业代表之一作书面交流;作为唯一的企业代表,为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全国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授课;在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第十期法制讲堂作“积极培育央企合规文化”讲座,交流中国石化培育法治文化、合规文化的经验和做法。中国石化培育法治文化有哪些心得?

  张吉星:目前在中国石化法治理念已基本形成共识。公司上下不断归纳总结提升,形成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法治文化理念和共识,提炼出指导日常法律工作的警言警句,广为认同,广泛传播。

  比如在指导思想上,始终强调“管理第一位”,实现“两个根本转变”;在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上,更加强调“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国际化经营,法律要先行”,“尊重法律比强调法律的重要更重要”,“领导重视是关键,重视领导更关键”;在定位和职责上,更加强调总法律顾问要担当好“法律系统的领导者,重要决策的参与和把关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者,法律理念的传播者、法律工作职能体系的创建者、法律队伍的培育者、法律事业舞台的搭建者、企业合法权益的捍卫者”等等。

  这些理念和共识高度概括了日常法律工作,并上升为法治文化的层面和高度,强化了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成为在法律系统内外广为认可、传颂和推崇的中国石化法治文化的重要内涵和精髓。

  《法人》:今年,中国石化制定并实施法治文化建设纲要。纲要提出了三项总体目标和八项重点工作,都是很实的内容。实施法治文化建设纲要的重点是什么?

  张吉星: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要在正确处理企业文化、企业法治文化、企业发展战略、企业竞争力之间关系中加以确立。因此,我们提出的法治文化建设三项总体目标分别是:将企业法治文化有机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发展战略;将依法经营、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培育成中国石化的企业经营核心价值理念;将企业法治文化发展成为中国石化的重要竞争力。

  这三个目标紧贴企业文化、发展战略和竞争力,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企业法治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战略是企业文化中经营理念的具体体现,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增强企业竞争力。企业法治文化目标只有与企业文化、发展战略有机融合,避免务虚空洞,与企业竞争力合拍,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体现自身价值。

  具体而言,建设企业法治文化的八项重点工作分别是:着力加强培养企业领导人员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着力强化企业法治文化的制度保障;着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成果的固化和传承;着力加强国内外立法动态研究;着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与国际化经营的接轨;着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的创新;着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的人才培养;着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需要强调的是,这八项重点工作中,领导人员的法制教育、法治理念的提升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企业领导人员对法治文化的认识高度和重视程度,对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具有极为关键的意义。为什么中国石化在法治文化建设中鲜明提出“领导重视是关键,重视领导更为关键”的警句,就是基于这一认识。

  打造百年老店必须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法人》:今年中国石化法制工作的另一个重点就是法律风险防范,最近召开的法制工作会议上也为此制定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纲要。法律风险防范一直是企业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什么中国石化还要专门制定一个纲要呢?

  张吉星:中国石化在做大做优做强的过程中深刻感到,企业要实现长期健康稳健发展,打造“百年老店”,就必须健全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打造世界一流的能源化工公司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这个纲要的制定,就是要脚踏实地、全面部署和落实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工作任务,包括制定和实施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规划、编制法律风险清单和控制防范计划、编印法律风险防控手册、编写年度法律风险管理报告以及编印案例汇编等等。

  目前,中国石化全系统122家直属企业已经100%设置总法律顾问,企业法律工作协调互助机制构建完成。在法律信息化建设方面,中国石化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后,截至今年2月底,仅87家企业在线运行合同就达11.6万份,标的额达4144亿元,系统用户达5.3万人,使合同管理突破了时空界限,提升了审查审批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严控了所有审批环节。目前中国石化的法律系统基本上在不同业务板块实现了制度、系统、文本、流程和标准的统一。

  今后,中国石化还将进一步总结、提炼并形成法律风险防控成果,每年编制完成中国石化和各下属企业的《年度法律风险管理报告》、《案例汇编》以及《合规指南》等出版物,在合同、纠纷、工商、法律资源管理等具体管理制度已实施完善的前提下,制定完善《中国石化法律工作管理办法》上位“法”,持续动态更新和完善具有中国石化特色的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库,重点组织编写区块合作、加油站网络发展、化工产品销售、非主营业务、CMIS百问百答和原油购销等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工具书等。此外,中国石化还将加强合同违约风险防控,加强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强化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控等。

  2014年所有境外机构都将设法律顾问

  《法人》:近年来,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一直为各界所关注。中国石化作为“走出去”的排头兵,截至2011年底,海外业务已遍及50多个国家和地区,海外资产和收入已占到总资产和收入的三分之一。那么,在“走出去”的法律风险防范方面,中国石化有哪些实践心得呢?

  张吉星:首先,定位世界一流,开展对标追标。法律事务部以“建设与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相适应的法律支撑保障体系”为主题,对标IOC、NOC的法律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和专业水准,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召开境外法律工作推进会,全面分析中国石化国际化新形势,对下一步境外法律工作开展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

  其次,完善境外法律工作制度,规范境外业务法律管理。颁布并实施了《中国石化境外法律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境外法律工作体制和机制建设、合同管理、纠纷管理、公司事务、法律培训、法律中介机构、突发事件法律应对等进行了全面的界定和规范。

  三是构建境外法律工作体系,充实法律工作人员。法律事务部已向中东代表处派驻法律代表。涉外专业公司和企业已相继在境外公司、项目部设立法律机构或派出法律人员。

  四是持续深化国别研究和境外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开发,有效指导境外业务开展。目前首批沙特等7个国家的《投资贸易法律指南》已印发,共计130万字。在此基础上,2012年,印发了第二批包括俄罗斯、香港等12个国家(地区)《投资贸易法律指南》,总计250万字,正在编印第三批美国等9个国家的法律环境研究和《投资贸易法律指南》系列工具丛书。2011年,全系统开发境外上游投资、石油工程、炼化工程、国际原油贸易、物资采购等各类境外业务标准合同示范文本220个,丰富和完善了已有的13类620份、涵盖各业务板块、领域的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库。

       2012年,中国石化对外投资环境仍然面临挑战。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欧债危机不断蔓延,中东北非地缘政治持续动荡,发达国家经济衰退的趋势未转。特别是一些资源国的社会政治关系复杂,民族和宗教冲突及恐怖活动抬头,政治及公共安全风险增大;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则加大对相关国家制裁力度,利用“长臂管辖”,操纵并干涉外国企业在其所谓制裁国家的投资,能源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法律风险不断加大。中国石化将全面落实《中国石化境外法律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以有效应对这些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境外法律工作组织机制建设将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