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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ST公司法律风险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2008/11/5 字体: 来源: 作者:

    2008年11月05日08:45   中国证券报

    根据昨日发布的“2008年中国法律风险最安全20家上市公司排行榜”,国电南自、华电国际、上海能源等公司被评为法律风险最小的上市公司。ST公司法律风险指数均值为37.55,比整体均值高48%。

    该排行榜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和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联合发布,这是第一次对国内上市公司法律风险进行量化分析。法律风险较小的上市公司还有山西汾酒、深赤湾A、合肥三洋、津劝业、深南电A、广聚能源、潞安环能、露天煤业、日照港、陆家嘴、九龙电力、豫能控股、靖远煤电、中国联通、华锐铸钢、天康生物、东阿阿胶。

    根据2008年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排名,得分越低表明法律风险越低,其中法律风险指数最低的上市公司为9.41,最高为72.43,平均得分25.42。法律风险指数在30以下的公司占80.3%,在50以上的公司仅占2.5%,表明大多数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较低,法律风险高危的公司相对较少。

    在全部测评公司中,有158家公司是ST类公司,占总数的10.29%,它们的法律风险指数均值是37.55,比整体均值高48%,表明ST公司的法律风险远高于市场整体法律风险。

    分行业看,传播与文化产业和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最高。其中,传播与文化产业的指数比整体均值高34%,农林牧渔业比整体均值高28%。电煤水的产供业和采掘业的法律风险指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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