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8/29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2013年8月13日下午,由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与北京仲裁委员会联合主办、《公司法务》杂志协办的公司法务论坛第三期:“跨国交易合同中的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从‘法律义务’、‘最大努力’、‘善意’的不同解读到国际仲裁或诉讼的选择”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
本次会议邀请了Dentons国际律师事务所华盛顿办公室合伙人Marian M. Hagler和该所北京办公室首席代表、香港办公室执行合伙人Keith M. Brandt作为主讲人。Dentons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管理合伙人曾英与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IBM公司大中华区高级法律顾问、经理唐功远担任主持人。
(叶小忠先生致辞) (论坛现场)
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叶小忠在开场致辞中首先介绍了公司法务论坛的宗旨和价值,以及近期论坛活动及课题的安排。
(曾英律师主持论坛) (唐功远先生主持论坛)
Marian M. Hagler律师演讲主题是 “并非黑白分明的大陆法与普通法”。她从预约合同的约束力谈起,又谈到诚实信用与公平交易原则,进而围绕最大努力与合理努力,最后介绍了具体用语的选择,为现场听众呈现了特点鲜明的英美合同法概貌。Keith M. Brandt律师的演讲则围绕合同起草过程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展开。演讲中,他首先介绍了法律适用条款起草中应注意的事项,随后按照重要性为序,列举了10余个在选择争议解决机构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为实践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演讲结束后,听众也针对实 践中的各类问题与主讲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
(Marian M. Hagler律师演讲) (Keith M. Brandt律师演讲)
“公司法务论坛”是由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和北京仲裁委员会联合搭建的公司法务实务的交流平台,旨在通过加强对有关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中的实践问题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公司法务的经验和人际共享,关注公司治理和争议解决中产生的新趋势、新问题,进一步推动公司在决策、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全面提升设计争议解决方案和控制争议解决过程的能力,最终提升公司在海内外的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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