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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大唐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培训班在集团公司干部培训学院开班。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刘顺达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刘顺达指出,几年来,集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一个核心、三项指标”的要求,在组织保障、队伍建设、法律审核、防范风险、宣传教育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国资委将提出的第3个“三年目标”相比,与适应集团公司科学发展的需要相比,差距还很明显,突出表现在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法律事务工作组织保障方面。刘顺达强调,要站在“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的高度,按照创先争优的要求,通过“对标说清楚”,实现战略、文化落地,最终实现“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目标,走在央企法律事务工作的前列。刘顺达要求,要以“追求卓越,拒绝平庸”为动力,进一步增加紧迫感、责任感,努力把培训班建成学习型团队,从战略、规划、计划、预算、风险5个方面谋划好集团公司法律工作的第3个“三年目标”,并希望以此为课题形成研究成果。
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鲁齐在开班前的讲话中表示,这期培训是在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异常艰难的情况下举办的,是全面推进集团公司落实国资委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需要;是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速,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快向新兴产业拓展的需要;是企业并购重组工作日趋频繁,要求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企业整合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的需要;是加强总部建设,完善三级管控机制建设的需要;是企业“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从国内向国际延伸的需要;是建设规范的董事会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杨俊平及总经理工作部法律处有关人员参加了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将历时1个月,至4月7日结束。主要课程为法律基础知识和总法律顾问实务等。来自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的总法律顾问、分管法律工作的领导,各分、子公司法律事务工作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企业分管法律工作的领导和企业法律顾问39人参加了培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