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9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在11月2日召开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法制工作会议上,2008年以来,集团公司通过法制工作共计挽回经济损失达9亿元,中电集团今后将加强我国信息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调研探索。
据悉,截至2010年底,集团公司16家重要所属企业中,有14家企业制定并实施了总法律顾问制度。此外,9家非重要所属企业和10家三级企业也实施了总法律顾问制度。根据集团总法律顾问的提议,中国电子还特别推行了副总法律顾问制度。中电集团公司董事、总法律顾问朗加今天表示,中电集团今后的法制工作目标将是,集中发展信息安全和电子信息交易平台等工程,积极研究转型升级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法律法规,提前介入,密切跟踪。企业法律顾问将及时梳理相关法规和政策,整理出适用要点,将相关政策内化为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对于转型升级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加强对企业涉及转型升级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及时提示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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