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2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10月28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专门召开会议,在集团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精神。集团总法律顾问安晓非在会上提出,要加强法制工作考核评价、监督检查、表彰问责的力度,各重要子企业要及时上报主抓第三个三年目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是企业领导)以及工作联系人,建立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中央企业法制三年目标的工作联系机制。同时,为贯彻落实黄淑和副主任关于“要加快推进集团法律管理的信息化,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法律审核作为不可逾越的节点,嵌入业务流程,建立健全法律资源信息共享机制”的明确指示,会议就集团系统法律信息化建设开展了经验现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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