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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方圆企业法治研究中心(方正)基地揭牌仪式举行

2015/9/23 字体: 来源:正义网 作者:闫昭


 “全面依法治国与公司律师建设”研讨会在京举行。闫昭 摄



方正集团总裁张兆东和方圆杂志社社长孙丽为中检方圆企业法治研究中心(方正)基地揭牌。闫昭 摄



与会发言嘉宾合影留念。闫昭 摄


    22日下午,“全面依法治国与公司律师建设”研究会暨中检方圆企业法治研究中心(方正)基地揭牌仪式,在位于中关村的方正集团总部举行。会上,来自法学界、公司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对我国公司律师发展的现状和未来,进行了热烈和富有成效的讨论。

    方正集团总裁张兆东发言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明确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
    “在这样高规格的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公司律师概念和发展要求,这在中国公司律师制度发展史上尚属首次。” 张兆东发说:“对于公司律师而言,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如何抓住这一历史机遇,顺势而为,把公司律师打造成一支优秀的法治工作队伍,值得全社会关注。”
    “近几年国外公司律师发展较快,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司律师甚至表现出赶超社会律师的迹象。这是非常值得思考的现象。”张兆东指出,尽管我国从2002年开始试点公司律师制度,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公司律师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存在不少问题,如对公司律师重视不够、公司律师的法律地位不明晰、公司律师专业化程度不高、公司律师管理体系不健全,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企业界、法律界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努力去解决。

    张兆东认为,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健全的公司律师制度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企业与经济的健康、长远发展更离不开完善的公司律师制度,从某种意义说,没有完善的公司律师制度,就不会有法治的市场经济。方正集团法务部总经理胡曾铮告诉记者,在公司律师建设和公司法务管理方面,作为国内知名的优秀企业,方正集团已经摸索出了一种比较成功的模式,为中国公司律师建设提供了样本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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