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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美法律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2015/10/15 字体: 来源:光明网 作者:韩业庭

    10月14日,由中国国际法律文化交流中心主办的全球法商领袖(北京)论坛在京举行。本届中美法律高峰论坛旨在讨论中国美国贸易相关问题。作为法律界和商界一年一度的盛会,本届论坛共吸引超过300位来自不同国家的与会嘉宾,有超过70位法律界和商界的精英作为演讲嘉宾。他们中有世界五百强企业的总法律顾问、高管,顶级律师事务所的精英律师,法律界的学术大家和政府官员。国务院国资委法规局副局长张华、全国律协副秘书长冯秀梅与会交流,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到会致辞。
    第二届中美法律高峰论坛共包含四个分论坛,分别由法律界的著名学者和资深律师主持:
    Steptoe & Johnson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ichard K. Wagner主持题为“如何有效管理在美诉讼”论坛。
    当当网法律总监主持题为“中国企业美国退市回国内A股上市的利弊分析和面临的挑战”论坛。
    中国远大集团法务总裁史迎春主持题为“在美国并购企业的经验和教训分享”论坛。
    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执行长孙远钊主持题为“知识产权保护:一把双刃剑”论坛。
    此外全球法商领袖(北京)论坛的四个圆桌会议则涵盖不同的法律: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胜主持题为“金融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历史与前瞻”圆桌会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主持题为“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问题及规范发展”。圆桌会议
    道达尔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史翠君主持题为“外商投资三法并轨对外资企业的影响”圆桌会议。
    Covington律师事务所合伙人Timothy Straford主持题为“十八大以后中国法律顾问国法治环境的变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影响”。
    近年来,中美两国关系全面发展,经贸关系不断扩大,中美两国经济已经成为拉动全球经济增长的双引擎,对推动全球经济复苏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全球经济复苏缓慢、中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中国企业在美投资也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成为很多与会者关注和热议的话题。中国的企业“走出去”势必要守法经营,而外商企业“引进来”就一定要了解并遵守中国的法律。中美两国企业的总法律顾问、法务部的负责人的角色就显得尤为重要。中美法律高峰论坛作为一个重要的交流平台,将律师、总法和企业三方需求和供给有力地结合起来,有助于中美两国企业增加共识,促进双边关系健康发展为推动中美两国经贸全面、快速、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此次论坛由国际商报、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中国美国商会作为协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重庆金平法学教育基金会作为学术支持单位,财新网作为首席合作媒体对本届论坛给予大力支持。美国高通公司、十余家世界顶级律师事务所对本届论坛的赞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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