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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模式下 阿里巴巴案例凸显“协议控制”风险

2012/1/29 字体: 来源: 作者:

    中国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集团主席马云去年5月承认,他将公司网上支付平台支付宝的资产转移到一个由他控制的私人企业里。阿里巴巴集团的大股东、拥有该集团约40%股份的雅虎对此表示不满。雅虎管理层声称,他们事先不知道这件事,且该转让事宜并未获得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或股东的批准。

  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虽然这起争端后来得到解决,但它充分说明利用监管漏洞投资中国的企业存在着一定风险。法律分析人士纷纷指出,投资中国互联网产业存在隐形风险,且政府正在加强对监管漏洞的审查。

  报道指出,中国对能源、电信、互联网等限制类行业禁止外资进入。多年来,像阿里巴巴和百度之类的大型中国互联网企业通过有效规避禁止外资规定获得了大量资金。利用所谓的“协议控制”(VIE)模式,中国企业可以通过离岸公司获得外资。

  以阿里巴巴为例,马云控制的一家中国公司把它的经济收益和管理结构转移到注册于开曼群岛的一家离岸公司,而这个投资工具又通过协议与阿里巴巴集团和在香港上市的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网站绑在一起。

  新浪是最早使用VIE的中国互联网企业之一。实际上,几乎每家大型中国互联网企业都采用类似的办法来获取外资。

  私营企业常常选择这种办法是因为它们在中国境内融资有难度。中国的国有银行更倾向于为国有企业提供贷款。

  据独立分析师弗雷德里克·奥奎斯特估计,在纳斯达克和纽约证交所上市的225家中国企业当中大约有108家使用VIE模式。

  但近年来,中国政府对VIE模式日益感到不安。包括商务部和央行在内的一些管理机构纷纷发表公开声明,对VIE模式的可行性提出质疑。

  去年10月,一些西方律师事务所警告客户,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内部备忘录上对VIE模式提出质疑,指出“动机不明的外国势力在大型中国互联网企业中拥有大量股份”。

  尽管如此,司法专家对近期中国监管机构是否会废除这种做法甚至迫使大公司取消VIE模式表示怀疑。

  奥梅尔维尼—迈尔斯律师事务所驻北京办事处执行合伙人劳伦斯·萨斯曼说:“那相当于拿大约80家在过去12年里利用VIE模式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开刀。这种模式不太可能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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