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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法律服务中心成立 旨在保护产权解决纠纷

2012/5/8 字体: 来源: 作者:

    5月8日上午,由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联合北京影视艺术学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组成的“首都影视法律服务中心”在北京成立。中心成立后,将着力解决会员在创作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依法维护影视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还将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并提供影视行业内部的法律指导和仲裁服务。

  首都影视法律服务中心将依托所属的三个平台开展工作,分别是首都影视专家律师团、影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商事调解仲裁服务委员会。将着力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解决会员在创作生产过程中的纠纷,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和援助,进行影视行业人民调解和商事调解仲裁等方面的服务,依法维护影视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首都影视专家律师团,汇集了来自北京及全国各省市的百名影视律师,将为影视工作者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解决会员在影视创作、摄制、发行、传播等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并会根据会员的要求,提供包括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合同风险提示、答疑解惑等服务。中心所属的影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则是全国首家调解影视行业争议的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由影视艺术界、法律界的有关专家学者及知名律师组成,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在双方当事人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平等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而商事调解仲裁服务委员会,则本着自愿、灵活、保密、专业、权威等原则,为影视争议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达成的调解书或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首都影视法律中心的成立,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张连生表示,通过建设法律系统化服务体系,可以使会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作为民营影视公司的代表,小马奔腾电视剧总经理李立功认为,该中心的成立实乃雪中送炭之举,协会可以发挥沟通桥梁的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对片酬、欠款、违约、版权等行业问题,进行良好的调节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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