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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企业法务管理、法务工作角度谈“互联网+仲裁”

2015/10/28 字体: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作者:陶光辉

    从企业法务管理、法务工作的角度,我认为可以做以下几个工作:一个是对企业业务模式的理解,对业务特点的理解;二是对业务所反映的法律结构的认识;三是对证据的要求、对证据的追逐、对涉及到的法律条文的应用,这几个方面有助于我们能够赢得一场诉讼和仲裁。
    我的演讲共分五部分:第一是介绍互联网金融的现状,现在互联网金融大致分为P2P、第三方支付、众筹、互联网理财及其它类型;第二是了解现有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模式和特点,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然是金融,需要通过搜索引擎、移动通讯、社交网络等互联网技术支持,实现网络资金融通和金融服务功能;第三是了解现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争议类型,大致分为合同类、侵权类、监管部门的合规类三大类;第四是这些争议类型分别有哪些解决途径,现在大致有六种方式,分别为在线解决(ODR)、现场接待处理/网络平台自行调停、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第三方调解、仲裁或网络仲裁、诉讼;第五是怎么样实现互联网金融+仲裁。
    网络仲裁真正落地要解决几个问题:首先是平台搭建问题,首先是平台技术支持,是我们自己建还是委托独立第三方建设并维护?其次是平台建设是要增加成本的,这个成本如何消化?更重要的是平台功能设计方面,能不能满足很好的用户体验,保证程序上的公平。此外,对于网络仲裁的方式需要进一步宣传,包括它的可信度宣传、优势宣传。我们可以借鉴互联网企业的商业模式和免费模式,这是互联网企业的核心模式,免费是为了培养用户,吸收用户。

    (作者系国美控股集团法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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