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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良宜:当前国际经贸规则新趋势——毕业生从事国际商业活动的思考(一)

2021/9/14 字体: 来源: 作者:

投稿作者:杨良宜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成员、上海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学院院长、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名誉主席、国际商事仲裁员



    知己知彼 百战不殆

商场如战场;英美商人的对抗制心态;人心贪念无穷(特别在资本主义下);赢家通吃!


国际商业社会在几百年间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游戏规则。无论我们是否喜欢,英美法因为历史原因是现在国际上被普遍适用的游戏规则,这是一个现实。




这套国际规则与我国目前的规则有很大不同。如果不够了解就肯定付出昂贵(或致命)的代价,如违约带来的巨额赔偿或规管导致的巨额罚款。无论中国在贸易上与技术上取得怎样的成就,都有可能因不懂游戏规则而落败的危机。


而在掌握了游戏规则,成为高端玩家后,就可以将现有的规则为己所用,例如将合同订得更好。再进一步,就可以对在演变中的规则(这不是指联合国的国与国之间的公法,而是指国际商业规则)有话语权,令其对自己更有利。


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律师以及任何参与国际活动的人士必须了解国际规则。只有如此,才能在国际上与人交朋友时,有共同语言,扩大中方利益;与人当对手时,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保障中方利益。




政府部门对国际商业规则的思维与理念有一个整体了解,才可以对参与国际商务的中国企业更好地提供支持与加强监督。


中国大学教育没有对这套国际游戏规则的系统性介绍,导致毕业生从事国际商业活动时基础薄弱与没有概念,一做就错,这就好像研究自然科学的人士数理化没学好。


    法律与科技

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 与自然科学(pure/natural science)之间的表面看来是完全两码事。学生在中学就会已经要选文科或理科,选定了之后,就很大程度会决定这位学生一生的际遇。




这两种不同的学问,但也经常出现紧密的关系。例如自然科学的成果(不论是高科技产品、机械、药品、特殊技术等等)一旦商业化(commercialized),所面对的问题都会是社会科学,因为不再是与自然科学打交道,而是与“社会”打交道了。


  • 成立公司、招募员工与成立管理团队

  • 申请与保护专利

  • 银行融资/支持、建立VIE结构境外融资

  • 建立生产线

  • 打开本土与国际市场、建立代理网络、做广告

  • 谈判/成交买卖或供应交易


订立大量合约,产生争议涉及诉讼/仲裁,可能涉及一个昂贵的合约并带来数以千万或上亿美元的巨额索赔,这一个诉讼或仲裁的结果就可能会令所有的一切,特别是一开始的自然科学成果也泡汤了。




在一个法治社会与/或国际商业社会的法治环境下,所有上述提到的社会科学事情与行动,都是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所以,法律是社会科学的核心。例如,所有订立的不同合约都需要法律的保障才能去做到相互约束,这法律只有一套:合约法。


而国际商业社会的一套是英国合约法,不论是哪方面的不同合约,都是万变不离其宗,只是在同一套原则下加上了不同业务的内容。在不同的商业合约出了争议,也是去英国法院或国际仲裁让同一批思维的法官和仲裁员审理作出判决/裁决。




只有自然科学思维的人士即使是很罕见的天才,一旦有了伟大成果并决定去商业化,就可能是他噩梦的开始。商场如战场,国际商业社会上贪念无穷的“大鳄”或“食人鲨”无所不在。只有自然科学思维但没有社会科学(法律)思维与理念的人士,是根本无法在一个法治环境下保护自己。他/她是一个商业合约都订不好,逞论处理好一个诉讼/仲裁。把所有的事情都委任律师协助,但这也是现实不可行,除了费用之外。律师给的建议也不外是一个意见,还是要有社会科学思维的人才会分析、部分接纳与据此行事。另是律师只懂得法律,不熟悉有关商业活动,在许多方面也帮不上忙。甚至,连选择对口与称职律师委任恐怕也做不到,委任没有办法控制的律师往往会是“引狼入室”。


有极少数人士尝试掌握两种完全相异的科学,特别是在近年来愈来愈多的医生、科学家、工程师等去进修与学习法律,以利晋升甚至是成为社会的管理层或去从商,结果非常成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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