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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签订常见八大风险分析及应对建议

2021/12/8 字体: 来源: 作者:

作者:袁琳 (成都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作为联系和规范合作各方的重要纽带,在社会经济交往中尤为重要。合同风险不仅存在于签订过程,而且贯穿于签订前各方主体的接洽沟通以及签订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追踪管理等阶段合同签订是合同订立各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本文拟从各类合同签订的共通性出发,揭示合同签订的常见问题,提出应对建议。

一、关于签订书面合同的必要性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方及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由于经济形势等客观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部分企业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未及时签订合同或者未及时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予以体现,则会导致违约企业利用合同约定的疏漏逃避责任,从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完备的书面合同是交易安全乃至交易关系维持的重要保障。因此,在交易行为发生前需确保与对方签订完备的书面合同,并妥善保管。

二、关于合同主体

合同签订的主体应当明确且首尾一致,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当纠纷发生时如何确定合同当事人以及管辖法院。合同签订主体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全称、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内容;如果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全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关于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也是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一般来说,合同的标的是多种多样的,大概有以下4类: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以及工作成果。无论是哪种形式的标的,均需要描述清楚、具体化、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例如,合同标的为加工某种产品,需写清楚产品的名称、规格、外观尺寸、颜色、以及内在技术要求等;如果合同标的为服务,应写明服务要求、服务质量、验收标准等具体要求。

四、关于合同的履行方式

合同的履行方式是指履行合同义务时所采取的方法与形式,包括履行具体事务的顺序安排、交付方式、检验方式、结算方式等。合同履行方式须围绕合同背景以及订立目的来约定,如何履行、履行进度等是实现合同目的的关键条款,且必须具备可操作性。

实践中,很多合同的约定缺乏可操作性,常见表现为: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约定过于抽象,或者虽有规定但无具体操作程序以及验收标准等条款。

因此,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全面了解交易背景目的及程序,明确交易的各个环节上对合同各方有什么要求,进而按照各环节的关键点有针对性的设置各方权利义务条款,并明确的体现在合同中。

五、关于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是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对合同各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规范。实践中当合同各方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处理,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充分考虑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实践中有的违约条款表述为“如一方违约的,应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承担违约责任”,前述类似约定不具有可操作性,在纠纷发生时无法作为具体依据。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其中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赔偿损失等较为常用。违约责任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各方实际情况、违约产生的后果,以及合同的性质、各方合作的关系、未来可能的交往情况等,从多角度分析后确定明确可行的违约责任条款。

需注意,在发生违约后,法律首先尊重合同各方的约定,但假设违约责任约定过高,各方争执不下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时,法官亦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依据当事人意愿,并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对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进行裁判。

六、关于留痕

合同签订后,在实际履行的过程中,各方应当妥善保管关于合同履行的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各方变更合同约定,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的,也要留下书面凭证。

七、关于盖章

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当合同签订主体非自然人时,各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盖章是人民法院判定该合同成立与否的重要依据。由于合同盖章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因此,企业单位应当注重建立和完善公章的保管、使用制度,严防印章越权违规使用等情况的出现。

在实践中,签署多页合同时应当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部分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式改变合同内容从而侵害合同相对方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各方协商一致在原合同上进行修改,也应当对修订内容分别进行盖章确认。

八、关于授权文书

合同当事人为法人,且签字人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时,需要核实签字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并查验其授权文书(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等),合同签订后应当将授权文书与合同一并妥善保管。由于授权文书能够给予被授权人代表授权单位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因此,对于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以及盖章的空白文书等授权性文件应当建立妥善的保管和使用制度,进行跟踪管理,并在出具时详细记载相对方名称、授权范围、授权有效期限等内容,业务结束后或业务人员离职时应当及时收回授权文件。发现业务人员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代理权终止、超越代理权)本公司并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公司应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


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了解合同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加强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让合同内容尽可能符合企业的真实情况,同时提高各部门人员的风险防控能力,才能最终引导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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