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制度建设是现代法治企业的重器

2019/2/14 字体: 来源:国资智库 作者:李南山

【导读】国有企业推进“依法治企”,加强法治化建设,不仅可从提高法制化运作水平中获得巨大的制度红利,更可以加快深化改革的步伐,激发创新转型发展的驱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论述,指明了“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的方向和道路。法治国家建设是一个社会全员参与的系统工程,企业积极参与和推动法治建设,既是社会法治文明进步的要求,也是理应承担的重大历史责任。国有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加强企业法治化建设,遵章守法合规经营,不仅可以从提高法制化运作水平中获得制度红利,更可以大大加快创新转型发展的步伐。

规章制度是落实“依法治企”的先决条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路、新观点和新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关于“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3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论述,更加明确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到企业层面,“依法治企”就成为“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微观基础,也对现代企业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落实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要让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真正成为经营管理的重要理念。“无以规矩,不成方圆。”推进“依法治企”的先决条件是必须有法可依,就是要以法制化思维为导向、抓好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为前提。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求国有企业按照平等的市场规则、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求生存、谋发展。依法制定和规章制度,是企业在自主经营权限内用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行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经营实践建立的规章制度,可以称为“企业内部法”,是相关法律法规在内部管理过程中的延伸。科学制定现代企业的规章制度,要以实现“制度系统化、流程标准化、程序合理化”为目标。系统化就是以权责对应为原则,以制度“管人、管事、管业务”,纵向体现分权和授权,明确落实营运责任;横向以治理机构协调运作、管理职能协同安全为原则,制度协同保证“管理不漏项,事事有人管”;保证制度要素不缺项,即各项管理制度就“什么任务,由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运用什么资源”来完成,界定清晰,避免推拉扯皮,保证组织活动的安全与高效;标准化就是规范办事的程序和规则,明确衡量的尺度,是和非、对和错都有判断依据,为业务处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冲突提供规范;合理化是制度能得以严格贯彻执行的基础条件,将规范行为的前瞻性和客观性相结合,兼顾整体和局部、当前与长远、平衡与调整、效果与成本。因此,科学的规章制度为现代法治企业奠定了“靠制度管理、以规则办事、按流程执行、凭绩效奖惩”的良好经营秩序。

   国有企业肩负着推进社会法治化建设的重大历史责任,理应在各类社会主体中带头实施“依法治企”的方针,通过制订公司章程、设计组织架构、划分管理职能和建设制度体系等,认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确保权利、义务和责任科学配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系统完备、运转有序和安全高效”的企业制度体系,确保企业沿着法治化轨道健康发展。

规章制度建设为深化国企改革保驾护航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正处于攻坚阶段和关键时期,改革越是进入深水区,越要强调依法合规,注重在法治框架下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全面启动以来,顶层设计滞后于基层实践探索,新情况、新现象不断出现: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企分类和分类监管、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资监管方式、构建国资营运公司、经营者薪酬制度改革,以及鼓励探索员工持股等,如何做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做到于法有据”?如何把国资国企改革活动始终规范在法律框架内?如何防范改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改革活动不踩线、不越界等,都要树立和增强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对改革的引领作用,坚持外循法律法规、内接规章制度,履行法定程序,实施法律监督,有效防范违规操作、避免国有资产损失,确保企业的一切改革举措都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在推动企业改革实践中,要坚持依法合规、以制度建设为先导。在国有资本运作、股权多元化改革、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和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深化等实践中,持续推动企业法治化建设工作与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深度融合,以合理的制度建设促使参与改革的利益各方,都能发自内心地对宪法和法律信仰与崇敬,主动把法律规定内化为企业的规章制度与行为准则,以公司章程为“根本大法”配套完善制度体系,依法监控、营运和管理企业的法人财产财产,防止资产流失,保证国企改革不偏离法治化轨道。

制度建设是国企创新转型发展的重要保证

   国有企业在适应我国经济“新常态”中,所处的外部环境不断发生变化,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正面临科技创新、转型升级、提升产业能级和国际化经营等繁重任务和复杂情况,迫切需要建立法制化运行体系,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有力支撑国企的创新转型发展。

   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国有企业创新转型发展的重要保证。首先,通过规章制度建设,可以把企业在多年经营活动中最佳实践经验累积的管理智慧,以制度形式升华固化,保障企业运行的有序化、规范化,降低运作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实力;其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实现科学管理,抑制了人为的随意性,防止了管理的任意性,经营活动在内部控制中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可以保护经营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市场信用;第三,规章制度能使管理者和员工行为规范,不偏离企业价值目标和发展方向。通过制度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和责任,使管理者和员工都能预测到自己行为努力的后果,激励他们更好地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最后,规章制度对全体组织成员的约束力,可以有效防范经营活动的风险因素。“制度是靠人制定的,也要靠人来落实。”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再好、再规范,如果内部成员都不遵守,相当于没有规章制度。发挥制度权责对应的约束功能,可以形成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氛围,及时有效控制违章违制行为的危害性,防止因内部管理混乱而降低效能,防范管理不善进而演变成违法或腐败事件的发生。

经营管理者是建设法治企业的“关键少数”

   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开班式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提出各级领导干部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这一重要理论论述,同样点明了企业经营管理者,也是推进“依法治企”的“关键少数”。

“三流的企业人管人,二流的企业制度管人,一流的企业文化管人。”国有企业是否重视发挥制度功能推进法治化建设,使得“依法治国”的精神和要求能在企业真正落地,关键在于主要经营者的法治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并把法治思维转化为加强企业制度建设的法治方式。不少企业不是没有规章制度,而是没有按照现代法治企业的要求,把科学地规章制度建设好,或是没有真正有效地发挥规章制度的法治功能。科学的规章制度不仅在于能真正代表出资人和相关群体的根本利益,体现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激发企业全员制度建设的热情,凝聚全体员工群策群力,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制度文化;更关键的还在于管理者能和员工平等地遵守规则与执行制度,积极地弘扬企业的制度文化。尤其是国企主要经营者要身先士卒,带头认同制度、尊崇制度、爱护制度,严格以治理制度规范履职,认真以规章制度管理企业。所谓“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主要经营者的以身作则,才是建设现代法治企业最关键的因素。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