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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覆盖

2011/12/23 字体: 来源: 作者:

     日前,北京市国资委批复了王府井东安集团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至此,42家所出资企业全部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近年来,市国资委通过试点先行、分批次推进的方式,在所出资企业中大力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经过几年的努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企业负责人依法治企的意识得到增强,对企业法制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二是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基本到位,企业法律工作组织体系初步建立;三是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作用日益显现。(北京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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