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国务院将于5月28日至6月1日举办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高级培训班

2012/5/7 字体: 来源: 作者: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相关培训的通知》(国资厅干一[2012]127号),现就举办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高级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规模较大地方企业总法律顾问。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拟聘请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领导,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国外著名企业总法律顾问和著名高校法律专家等,主要以讲授政策法规、法律专业知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国际著名企业经验交流等内容为主。课程安排分为政策法规、司法实践和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提高三部分,以课堂授课为主,辅以企业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5月27日全天报到。
 
  地点: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西三旗黄土店 值班电话  010-69211111)。
 
  培训费38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费可选择支票(限北京市人员)、现金、刷卡等方式支付。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有关企业和单位按照国资厅干一[2012]127号文件要求,结合企业人才培训计划和实际需求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每家企业报名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
 
  (二)请于5月18日前登陆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网(www.tcsasac.com)在线报名并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国务院国资委干教中心(已按照国资厅干一[2012]127号文件要求提交报名表的人员无需重复报名)。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员参加会议、考察或其它工作任务,以确保培训效果。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联系人:王  超
 
  电话:010-63192626
 
  国务院国资委干教中心报名联系人:徐  晨、田  好
 
  电话:010-64471688、64471671 传真:010-64470453
 
 
     2.课程安排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