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9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鲍亮亮
企业拒绝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提供材料会受到什么处罚?日前,针对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拒绝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提供有关材料一事,省工商局向其罚款20万元,这也是我省开出的首张不配合反垄断执法调查罚单。
据了解,早在今年2月5日,省工商局就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对信雅达工程公司等3家公司在安徽区域销售支付密码器涉嫌垄断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信雅达工程公司多次拒绝配合反垄断调查,因此,省工商局于9月7日依法向信雅达工程公司送达了《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9月10日,该公司提交了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申请举行听证,但在7天之后又提交了 《行政处罚放弃听证申请书》,放弃了听证。
对此,省工商局认为,信雅达工程公司的前述行为已违反《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构成拒绝提供有关材料的行为。依据《反垄断法》之规定,省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信雅达工程公司立即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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