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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蝶:“走正道 行王道”的知识产权之道

2012/2/9 字体: 来源: 作者:

  全球商业文明正处在转型的路口,“走正道,行王道”是新商业文明的本质,金蝶18年的知识产权之路,正是“走正道,行王道”的践行之路。

  ——金蝶国际软件集团董事局主席 徐少春

  在2011年10月举行的首届“中国管理·全球论坛”上,金蝶国际软件集团(以下简称“金蝶”)董事局主席徐少春联合百名论坛发起人共同提出“走正道,行王道是新商业文明本质”,强调一切从王道思想出发,利他、利己,消除当前商业中各种弊端,构建新的商业文明,引发了各界的广泛关注。

  回顾金蝶十八载的发展之路,正是“走正道,行王道”的践行之路;金蝶十八年的知识产权之路,更是如此。

  企业竞争归根结底是科技和管理的竞争,科技和管理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一个公司对品牌、商标、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的争夺和保护上。因此,有效的利用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当今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企业的迫切需要。作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管理与IT整合解决方案服务商,金蝶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将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作为公司战略规划的重点之一。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等方面软实力的建设带动企业整体硬实力的全面提升。坚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打击盗版的原则,根据公司自身设定的愿景规划及目标发展战略,结合国家、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到一个重要层面。目前,金蝶已基本形成以商标、专利、版权为主体内容,以法律手段和信息安全技术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金蝶极为重视品牌战略,不仅在制度上进行改善,不断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颁布了《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还在组织架构上明确由法律部全权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并设定专人专岗负责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的管理。

  商标:破茧成蝶,蝶舞之路

  你从哪里来我的朋友好像一只蝴蝶飞进我的窗口……

  1988年毛阿敏一曲《思念》唱遍大江南北。伴随着这首歌,一个金色的蝴蝶破茧成蝶,开始了蝶舞之路。

  金蝶始创于1993年8月,创始人徐少春希望“金蝶软件‘好像一只蝴蝶,飞进中国财务工作者的窗口’,帮他们从繁琐的账海中解脱出来,要把我们最好的会计软件带到1200万名会计从业人员那里,让金蝶从深圳飞向全国,这就是当时的理想”。于是“金蝶”作为软件品牌在徐少春的脑海里诞生了,本着创造自有品牌和强烈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1994年,金蝶公司着手注册“金蝶”商标。经查询,“金蝶”42类尚无在先注册,而09类则有一台湾公司申请注册中。经过对台湾公司经营范围及产品的综合查询与详尽分析,认为该公司将不会在所注册类别使用“金蝶”这一商标。1994年12月31日,金蝶公司提出“金蝶”42类的注册申请。

  为了获得“金蝶”09类商标,金蝶开始着手对台湾公司的商标使用情况进行调研。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局可以撤销该注册商标;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将通知商标注册人在限期内提供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无效的,撤销该注册商标。经过广泛调查,该台湾公司未使用“金蝶”商标已逾三年。1998年,金蝶以“三年未使用”为由向国家商评委提出撤销“金蝶”09类的商标的申请。面对金蝶的申请,对方公司仅举证曾在互联网上使用过该商标,这一证据并未得到商评委的支持,在无其它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商评委对商标撤销申请予以认定:该商标无效。此结果令金蝶欢欣鼓舞,1999年1月14日,金蝶公司提出“金蝶”09类商标注册申请,并于2001年1月14日获准注册。

  至此,“金蝶”品牌建设道路由此铺开。短短十余年,金蝶的品牌建设已颇具成效……

  2006年“金蝶”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7年“金蝶ERP管理软件”被国家质监总局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2000年12月“金蝶”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期限届满后,分别于2005年、2008年、2010年被延续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2004年“金蝶”还被深圳市政府评为最具影响力的深圳知名品牌。

  “金蝶”商标最早有确切记录的使用时间是1993年9月8日。“金蝶”商标于1994年12月13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1996年10月21日获得商标注册证。从商标最早使用之后至今,金蝶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公司网站、开发服务等各个方面一直持续使用“金蝶”商标。截至目前,金蝶已提交注册的国内商标共400余件,分布在44个类别,超过100件不同商标,其中200余件商标获得注册;在17个国家与地区提交了160余件商标注册,其中60余件已获准注册。

  除了“金蝶”作为主商标之外,金蝶为广泛保护自己的商标和商号权益,还注册了或正在申请注册了多个防御性商标,如金碟、金典、K/(图形)、K/KINGDEE(图形)、精蝶、金蝴蝶、蝴蝶、金碟/KINGDEE、3/金蝶三层结构、JINDIE以及产品商标,如金蝶KIS、金蝶EAS、金蝶K/3、Kingdee EAS、KINGDEE EAS等商标,注册类别广泛。

  在品牌的宣传使用方面,金蝶坚持每年投入数千万元用于广告宣传,包括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税务报、中国企业家、21世纪经济报道、财经杂志、财富杂志、哈佛商业评论杂志等30余种重要的全国性平面媒体、区域性平面媒体和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等在内200多个城市的户外广告媒体以及人民网、新浪、搜狐、网易等10余家著名互联网站,广泛宣传与推广“金蝶”品牌。

  商标案例:

  历经四载,友商网商标维权大获全胜

  2011年9月21日,北京高院对上诉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与被上诉人金蝶中国关于“友商网+拼音+图”商标行政纠纷二审案件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商评委的上诉,维持原判。历经四年维权,法院最终支持了金蝶的诉求,金蝶在这场商标持久战中获得全胜。这是金蝶第一次通过行政诉讼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利益,此案成为了知识产权界的典型案例。

  2007年10月9日,金蝶向工商局提起了“友商网Youshang.com及图”的商标注册申请,2009年9月21日,商标局以“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为由,驳回了商标注册申请。金蝶不服商标局的决定,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请求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2010年12月13日,商评委再次以相同理由驳回了友商网商标的注册申请。

  友商网(www.youshang.com)是中国最大的在线软件应用与服务平台,连续三年获得企业在线管理服务市场第—名。该商标是金蝶集团友商网公司重要的主打品牌商标之一,为了维护金蝶自身的知识产权利益,金蝶多次与IP专家召开专项会议,对同类案件进行查询与分析,认为:金蝶申请的友商网商标与两引证商标在含义、读音、颜色以及整体视觉效果上存在明显差异,且商标的首字不同不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不属于近似商标;友商网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具备强烈的显著性和区别性,不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同时,金蝶与IP专家还认真研究并补充整理了包括“金蝶”驰名商标、友商网企业发展与荣誉资质证书、友商网使用和广告宣传资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IDC发展的白皮书等大量证据资料,于是,金蝶最终决定通过行政诉讼的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2011年1月12日,金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国家工商局商评委告上了法庭。经过审理,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商评委驳回商标复审的决定,责令商标委对友商网商标的复审申请重新做出决定,金蝶首战告捷。2011年8月,商评委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重新审理,经过法院审理,二审法院认为商评委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金蝶在此次商标维权的战役中获得全胜。

  版权:合纵连横,重拳应对网络侵权

  自主创新是金蝶发展的原动力,对于自主创新成果的保护,版权保护是最直接最有力的方式。金蝶深具版权保护意识,自1993年8月8日公司成立后,1994年1月1日即提交第一件版权登记——总帐报表系统 V2.0版权登记,1994年5月,陆续提交总帐报表系统 V3.0、工资管理系统 V3.0、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V3.0、存货管理系统 V3.0、财务分析系统 V3.0、报表合并(汇总)系统 V3.0等5个产品版权登记,截至目前,金蝶已办理版权登记超过300件。

  随着金蝶在中国软件行业知名度的提高,各种具备法律规避性质的搭便车竞争性经营行为层出不穷,网络侵权不可避免的出现并发展。国内一流的中国软件企业也无一例外地遭遇到网络侵权行为,金蝶推出的各种流行软件被破解并在因特网上公然提供下载。基于网络本身的特性和破解软件者的隐蔽性,单凭企业自身的力量很难取得打击网络侵权行为的胜利。

  面对这些侵权行为,金蝶一方面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另外一方面,深圳市版权局也对此类违法侵权事件做出积极反应。

  专利:授权专利,领先国内同行

  中国2001年加入WTO后,中国高科技企业想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化竞争,就必须具备保护自己核心技术的手段。对于软件产品,软件版权登记仅保护该软件源代码,局限性大且极易回避。而通过专利形式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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