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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内幕交易案件始末:高管违规交易165万股

2008/6/21 字体: 来源: 作者:

今年以来,股指不断创出新高,市场上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对证券监管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如何维护好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为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本报今天刊发一组报道,希望能引起相关方面的思考。

    5月23日,证监会公布对天山股份高管人员利用内幕信息牟取暴利行为的处罚决定――

    3年前,作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的前副总经理陈建良,利用尚未披露的公司内幕信息,违规大肆买卖自家公司股票。这起利用内幕交易牟取暴利的行为没有逃脱处罚:5月23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对陈建良的处罚决定,罚款20万元,并实施5年的市场禁入。

    据了解,这是中国证监会近年来查处的首例上市公司高管利用内幕信息牟取不当利益的案件。 

    高管违规交易 

    在信息披露前买入股票165万股

    事情还要从2004年6月说起。当时的天山股份是德隆旗下的重要上市公司,其第一大股东为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24日,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天山股份510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由此,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将持有天山股份5100万股,占天山股份总股本的29.42%,成为天山股份第一大股东。

    在资本市场中,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往往意味着重大资产重组的发生。这对上市公司而言,将构成重大利好的预期。表现在二级市场上,其股价经常一飞冲天,涨势惊人。作为天山股份高层管理人员之一的陈建良,却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后,信息披露之前,大肆买卖天山股份自身的股票,以牟取暴利。据了解,2004年6月21日至2004年6月29日之间(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日为2004年6月29日),陈建良合计买入天山股份股票164.6757万股,卖出19.5193万股。

    根据2004年6月下旬天山股份二级市场的市场价格,陈建良当初买入164.6757万股、卖掉19.5193万股之后所剩下的约145万股股票,其持仓成本约在7元左右。此后,天山股份的股价一度下挫,在低位徘徊两年多时间。但从去年年底,天山股份股价开始发力,到目前的市价已在11元左右。 

    监管层严厉处罚 

    知情人员不得在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卖该证券

    陈建良的内幕交易行为发生在2004年,根据当时的《证券法》的规定,包括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内的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不得在涉及证券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陈建良作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却利用公司内幕信息买卖自身股票,无疑违反了以上证券法规的相关规定。5月23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陈建良的行为违反了原《证券法》规定,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建良罚款20万元,同时决定对其进行5年的市场禁入。

    针对此案,证监会强调,内幕交易是严重的证券违法行为,对证券市场危害甚大。证监会对内幕交易行为将继续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杭萧钢构的违规信息披露案、上投摩根的老鼠仓案、威尔科技的股价异动案……随着股市的火爆,各种案件也不断出现 

    案件引出的监管话题 

    股价异动应及时反应 

    事件回放

    威尔科技是一家以医疗保健设备为主业的中小板公司,去年每股收益已下降93%,今年中期更是预计出现亏损,但从4月23日到5月16日短短13个交易日内,它的股价却暴涨七成多。据查,这与珠海经济特区西海集团在买入威尔科技股票过程中涉嫌违规行为有关。5月18日,深交所约见威尔科技和西海集团主要负责人,要求其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和交易行为。

    继4月19日限制上海一个个人账户后,上证所日前再次宣布对4月30日交易中扰乱市场秩序的两个个人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专家观点 

    国泰君安研究所所长李迅雷:

    我国资本市场是个新兴的市场,要防止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从目前的技术和法律角度来说,还存在一些尚待完善的地方。但管理部门可以抓住一些典型案例,加大查处力度,以起到警示作用。在上市公司一出现股价异动、重组异样的时候,就开始质疑,这种质疑可以定期进行,不见得要完全查清楚再做。这其实就是促进信息披露更加透明,更加公平。

    目前,我们在上市公司股价出现异动的时候,往往只公布是什么地方营业部在大举买入卖出,其实,可以进一步披露是什么机构、个人在买卖,进行更细致的披露,增加信息披露的内容。 

亟须建立公平交易秩序 

    事件回放

    近日,上投摩根成长先锋原基金经理唐建个人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违规投资活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上投摩根于5月16日免去唐建在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并予以辞退。

    上投摩根披露,公司在积极配合监管机构调查的同时,对唐建的问题作了进一步查证,发现唐建涉嫌利用掌握的信息进行违规投资活动。 

     专家观点 

    招商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王琼:

    目前,管理层不应该过分关注市场泡沫的问题,更应该关注的是建立“公平交易秩序”,严格查处内幕交易,就像上投摩根老鼠仓这一类问题,这种不公平会严重损害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对于一些在重大事项披露前后存在股价异动的公司,要严厉查处,在我看来,像部分在停牌方案公布之前就已经大涨的公司,其相关方案就不应该通过。但事实上,这类情况一再上演。 

    查处不规范信息披露应更严厉 

    事件回放

    今年2月15日,杭萧钢构发布公告,宣称签订了一笔价值300多亿元的境外项目――这一数字相当于该公司2005年营业额的逾20倍。而在此前三天,公司的股票价格从2月12日4.24元开盘,相继出现10个涨停。

    据查,杭萧钢构“订单利好”被公司董事长提前在2月份的2006年度公司总结表彰大会上泄露。中国证监会经调查认定杭萧钢构在安哥拉住宅工程合同信息披露方面违反了有关证券法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有人在这起事件中涉嫌犯罪”,决定对杭萧钢构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同时将有关证据及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专家观点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

    目前,由于股权激励、大股东和高管持股等原因,上市公司有做高股价的动机,监管部门查处信息披露不规范行为是很好的,而且应该进一步加大力度。

    在国际成熟资本市场上,对此类涉及不规范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的问题,查处都是非常严厉的。目前监管部门对杭萧钢构问题的处理还不够,它涉及的不是违规的问题,而是资本市场的重大犯罪问题。对这一类问题,监管部门第一是应该加大力度,查处一个让市场知道一个,以达到威慑的效果;第二是应该扩大查处范围。 

    虚假重组应积极防范 

    事件回放

    前几年德隆、科龙、托普等案例的相继曝光,对市场信心造成严重损害。这些重组大多在债务、劣质资产上做文章,使上市公司表面盈利。还有的收购人在获取上市公司控制权后滥用控制权力,违规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掏空”上市公司,或者利用收购制造二级市场炒作题材。在当前市场已经转好的情况下,如何避免这些情况重演,尤其引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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