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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虚假医疗广告案审结 被告获刑

2008/6/19 字体: 来源: 作者:

 2004年底2005年初,杨文秀、杨国坤等人出资10万元从河南省漯河市中心医院购买了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免疫平衡调节手术。为了给该手术“镀金”,两人在香港注册成立了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称这一手术为该研究院的研究成果,但实际上香港并无办公地址与人员从事研发活动。2005年5月31日,杨文秀、杨国坤、杨元其等人共同出资,以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的名义承包了杭州华夏医院风湿科,实施“免疫平衡调节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为进一步招揽患者,他们以杭州华夏医院名义多次在杭州都市快报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广告发布以后,共有杜玉生等38名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患者于2005年7月至11月期间至杭州华夏医院接受治疗,所涉33名患者不仅未达广告中所称的医疗效果,而且分不同程度地出现声音嘶哑的症状。经鉴定,共有朱芸珍等14名患者伤残等级为九级。杨文秀、杨元其于2006年10月31日向公安机关投案。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元敏、杨文秀、杨国坤、杨元其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广告范围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姓名、技术职称、服务商标、诊疗时间、诊疗科目、诊疗方法、通信方式的规定,在未取得有效医疗广告证明的情况下通过媒介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发布医疗广告;广告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就医疗服务的技术来源、医疗效果、医生资历作虚假宣传,涉案患者基本未能达到广告宣传的医疗效果,并致使14名患者构成九级伤残,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假广告罪。据此,法院就全国首例虚假医疗广告案作出一审判决。四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一年半有期徒刑不等,共处罚金10万元。
 
(摘编自: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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