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与诉讼,是法务工作的两大基石,其中合同又是法务工作的日常打卡内容,尤为重要。可以说,不了解合同就不可能成为一个好法务,赛尼尔法务管理近期将陆续整理合同课程相关内容以飨读者,更多干货请关注赛尼尔法务学院“合同管理”研修班——合同风向标!深度解析合同管理
01
合同文本起草不当风险
●合同印章名称与合同中书写的单位名称不一致、所盖章非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合同对方名称称谓与公章不一致;
●合同条款中遗漏银行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
●合同金额无大写、大小写金额不一致、货币单位错误,或者分期付款的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未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合同文本未明确约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权利归属及侵权责任等;
●非范本合同文本未明确约定合同的终止、解除条件;
●合同文本不可抗力条款、免责条款约定不明确,或者免责条款违反法律规定;
●合同未明确约定因第三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的责任条款;
●合同文本的法律用语不准确,存在歧义、错误等,合同解释不利于公司;
●合同条款中排序混乱、条款内容指代错误;
●合同未明确约定交付或验收的条件、时间、地点及方式等,或者约定不符合实际情况;
●合同对产品、技术或服务质量等验收条款约定不明确,或缺少约定标准;
●合同补充协议内容超出原合同立项审批的范围;
●可以约定诉讼管辖地而未约定,或约定的诉讼管辖地不利于我方;
●争议解决的仲裁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违约情形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并缺少保证实现合同目的的救济性条款;
●合同对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加盖公章或经授权代表人签字;
02
合同文本选择不当风险
●未恰当选择合同标准文本,或选择错误合同文本
03
合同形式和内容审查不当风险
●合同文本形式和条款内容等审查不充分、不具体;
04
倒签合同不当风险
●合同未完成审批及签订程序,但事实已履行而引发纠纷;
05
合同签订方资格违规风险
●合同对方不具备相应的签约资格(如施工承包方不具备法定的承包资质、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未经授权);
●合同对方不具备相应的签约资格(如合同对方为被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可能不具备实际履约的资质或能力);
06
合同签字盖章不当风险
●合同对方签字或盖章不全,或者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合同签署日期遗漏,或者日期前后不一致(合同条款约定,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款,但合同中遗漏签署日期或存在两个不同的签署日期);
●双方签署的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内容不一致;
07
合同文本选择不当风险
●合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等支付合同价款,或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数量、质量等提取标的物;
●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书面通知、保密、协助等义务;
08
合同履行侵权风险
●合同履行过程中侵犯合同对方或第三方的权利(如技术开发合同或咨询合同侵犯知识产权);
09
合同文本选择不当风险合同履行不当风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合同对方的异议未及时做出回应
10
合同监管不当风险
●对合同(特别是重大合同)履行过程缺乏有效监管,未及时掌握合同重要条款的履行情况、风险发生情况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诉讼时效内,未有效保全各类履行证据;
●合同对方变更单位名称、性质、主要责任人员时,未及时审核变更后的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11
合同权利怠于行使风险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合同对方无法履约时,怠于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如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变更的权利、对方违约赔偿的权利等);
12
合同违约处理不当风险
●对方违约后,我方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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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违约风险
●合同变更时,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与合同对方签定书面变更协议;
14
合同解除权怠于行使风险
● 在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立时,未按规定及时解除合同
15
合同解除不当风险
●合同一方按照规定单方面主张解除合同时,未尽到通知合同对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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