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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完美世界知识产权总监——薛颖:互联网时代的法律挑战

2019/7/1 字体: 来源:《商法月刊》 作者:薛颖

在网络经济发达的今天,互联网企业的法务人员该如何处理数据隐私及版权保护?我们采访了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法务部的知识产权总监——薛颖。


《商法》:可否概述一下您早年的工作经历?


薛颖:我在国企、外企、民企都工作过,这些公司都是非常好的企业,它们是百年老店、欧洲上市公司或世界五百强,都在不同阶段为我提供了良好的成长平台和资源——所有的相遇都是当时最好的安排。


举例而言,在国企我担任过一个新设部门的负责人,感受过背负市场业绩考核的创业体验,这使得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对业务团队在收益压力和合规需求之间的如何平衡有了更多同理心。


在外企工作期间,我得以直接向CEO汇报,有机会深入接触和完整体验百年欧洲企业规范完善的合规治理文化与体系,还能够与业务团队一起为每一个订单并肩战斗。在五百强的工作经历则有另一番体会,业务体量庞大会导致合规项目及其风险控制的复杂性超乎预想,这也进一步锻炼了我的项目执行和管理能力。


《商法》:您参与翻译过多国数据隐私法律,可否详细介绍一下当时的情况?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从这些法律中可以学到什么?


薛颖:我参与翻译过美国、欧洲、巴西、印度、日本等司法辖区的一些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案例和文献。整体感觉有两点:其一是,“个人信息保护在数字经济时代应该受到重视”成为一种被广泛接受的普世价值;其二是,各国在网络世界的立法话语权争夺越来越激烈。


中国互联网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如何符合目标市场国家的数据隐私监管要求”是一个绕不开的全新挑战和命题。虽然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生效促使很多中国互联网企业主动或被动打开了了解域外数据隐私监管的“窗口”,但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打开“大门”,看看更多的域外立法和执法实践,并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把“数据隐私合规”的理念嵌入到产品和服务的设计之中。毕竟,“数据隐私合规”的风险在任何时候都能成为悬在出海业务头顶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商法》:在数据强监管时代,互联网公司法务面临哪些挑战、又该如何应对?

薛颖:我所有的意见都是代表个人经验,不代表所在公司的立场。


除了知识产权、TMT [科技、媒体和通信]领域行业监管等这样一些普遍性命题之外,互联网企业法务也面临着“数据隐私保护”这一强监管新领域的挑战。该领域当中的法律合规问题几乎贯穿一个互联网法务的日常工作全流程:用户端在线协议应该什么样?产品模式应该如何设计隐私保护?后端的用户权利需求应该如何进行?员工的数据如何收集和管理?整个供应链环节的数据流通风险如何控制?在公司治理层面如何去落实数据隐私和网络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制度?


所以在一个数据强监管的时代,互联网公司的法务是面临一些新挑战的。我个人的体会是,在此背景下,公司法务可以在以下三方面对工作作出改进:


首先是要深入理解所在司法辖区的监管要求,同时多一些对域外法律的关注。中国在数据监管领域是后起之秀,立法含糊且变化很快,同时法规制订与执法机构相对分散。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真正理解监管目的的核心,并使产品的迭代更新随时适配监管要求,对法务而言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其次,与关注法条相比,数据隐私方面的工作要求我们法务更多地去关注真正的数据映射(Data Mapping)是什么样子的,要有能力把机器可读的数据处理的语言变成人工可读的法律文本——这非常考验一个法务对于产品和技术的理解能力。


对于很多传统的法务来说,这其实不是那么容易做到,但也恰恰是这些挑战和革新,迫使我们用不同的语言和不同背景的团队去对话,从而快速获得成长。


第三点是相比一些传统的法务工作,我们需要更多地把自己放到具体场景之下,去感受那个场景当中用户的隐私安全体验。我们所有给出的数据隐私的合规建议,都必然伴随着一个产品经理的逻辑在里面。每句话怎么写、弹窗什么时候出现?这些细节都会极大地影响到用户使用产品的流畅度,同时也会影响到用户对隐私被入侵风险的感知。所以除了做法务之外还要做产品经理,对于这个领域的律师来说也会是个挑战,但是所有有挑战的地方也就是有意思的地方。


《商法》:作为文娱产业的知识产权法务,工作中需要具备哪些能力?


薛颖:文娱产业是一个知识产权重资产的行业,通常其资产配比中版权第一位、商标第二位,此外还有一部分专利和商业秘密。我觉得工作中最大的专业难点是版权制度在互联网时代有很多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无论是产品展现形式,还是著作权的可拆分颗粒度和可以流转使用的方式都变得非常的难以琢磨,甚至很多命题是法官也不知道的。对于法务来说,你要把此前从没有过的业务、产品或服务样态用现有的著作权话语表达出来。


这个就是传统法律人说的在事实和法律之间进行“涵摄”的能力。这个事实越精准、越传统、越稳定,涵摄就会越容易。但法规是天然滞后的,而事实是不断变化的。如何用现行的著作权法律规范套上不断变化的事实,是互联网时代对文娱行业法务的挑战。


用一套滞后的法律去应对日新月异的产品,由此真正考验法务的,除了我们对产品的理解之外,还有法律的基本功。越是创新的、含糊的地方,越考验出我们法务的基本功。


事实上,越是在前沿领域,我们的专业基本功才越需要扎实。


《商法》:外部律师事务所在您的法务工作中扮演怎样的角色?您选择外部律所的标准是什么?


薛颖:外部律师是法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专业资源和外部支持力量,我有幸在不少重大复杂项目上与境内外的知名律所有过合作,从很多外部律师身上学到了宝贵的知识和经验。但总体而言,即使是不考虑预算有限的条件限制,要想找到在各方面都匹配的外部律师作为合作伙伴并不那么容易。


选择外部律师要考察的因素大体包括基础部分和加分部分。基础部分其实就是外部律师的基本功:对所在执业领域有深厚的专业素养,在法律检索、法规解读、判例解读、法理分析和文本起草方面的功力要明显优于法务自身,否则把专项工作委托给外部律师就没有多少必要了。


加分部分就是更为多元和综合的考核了:能够全面和精准地识别与理解法务要解决的问题,以丰富的行业和实践经验来配合解读监管要求和业内做法,在谈判、诉讼等一些带有对抗性的项目中能快速抓住核心问题以及具备出色的反应和变通能力,在涉及多方团队的项目中还能协助法务进行有效的项目管理。


此外,与法务的良好沟通、及时有效的响应、严谨的工作习惯等细节也都会影响到与外部律师一起工作时法务的“用户体验”。


优秀的法务和优秀的外部律师一起工作其实是一个相互提升、相互成就的过程,每次双方携手完成一个极具挑战的项目以后都会很有成就感,一种法律人才能体会到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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