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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欧洲服企巧对知识产权纠纷

2013/2/16 字体: 来源: 作者:

在采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法律事务部律师王琳洁时,她提醒企业,“知识产权无小案。”也就是说,一旦发生知识产权的侵犯行为,一般所涉及的赔偿金额都不少。

  纺织服装企业在出国参展中,常常会因为知识产权问题而遇到麻烦,尤其是在一些欧洲家纺展上。对此,王琳洁列举了四种在欧洲展会上,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比较常用的维权手段,并给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王琳洁提醒企业,在欧洲参展中,面对国外政府部门以保护知识产权为由的突袭检查时,千万不能慌乱,按照固定程序进行,才是正确的解决之道。

  遭遇展位查抄,要冷静别冲动

  展位查抄是应知识产权利人要求侵权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申请而启动。权利人只要提供诸如涉嫌侵权人的宣传网页、宣传广告、销售货物证明等简单证据,即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启动程序。

  对策

  首先要保持冷静,不可与执法人员发生对抗和冲突,否则会以妨碍司法罪被拘留;

  其次要确定搜查令上的搜查范围,了解搜查和没收的方式及程度,比如,如果只有用以宣传产品的光盘因涉嫌侵权在没收范围,播放光盘的电视机和播放器就不得没收;

  再次要注意保留执法人员出具的没收展品的详细清单和收据,这是日后对查抄提出异议、索还被没收展品的重要证据。如果参展商认为自己的产品没有侵权,事后可向法院提起抗辩,要求废除没收令,归还展品。

  收到警告函很普遍,也要认真对待

  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向涉嫌侵权的参展商发警告函是一种非常普遍的保护手段。警告函不是官方文书,而是权利人向涉嫌侵权人提出的权利要求和庭外和解方式。

  对策

  首先要向展会现场专业律师咨询,以判自己的产品是否真的侵权,对方要求的律师费或赔偿金数额是否合理。

  如果展商确实存在产品侵权事实,而且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和律师费比较合理,可以考虑签署停止侵权声明,这样做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是避免对方起诉,从而进入漫长的法律诉讼程序,二是避免权利人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以保证顺利参展;

  如果展商确信不构成侵权,可以提出反警告,警告对方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发出警告,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干扰参展活动,同时向法院或者海关提交保护请求的申请书,以便在对方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时,法院不会根据对方的一面之辞作出裁决。

  临时禁令杀伤最强

  临时禁令是权利人在欧洲展会上使用最多、杀伤力最强的知识产权维权手段。临时禁令是一种特殊程序,目的是为了给权利人提供有效及时的法律保护,以免申请人的损失因为拖延决定而无法弥补。

  对策

  临时禁令虽有“临时”二字,但若没有生效判决推翻禁令,禁令会一直有效。避免临时禁令执行的唯一途径,是展商在参展之前向展会所在地法院提交保护函,对可能申请禁令的权利与可能涉嫌的产品进行对比分析,论证为何不构成侵权。

  法官在收到禁令申请时会先阅读此禁令有关的保护函,如果论证能够说服法官,则禁令将被阻止颁发。如果展商认为确实没有侵权,则可以对临时禁令提出异议.,以启动法院开庭程序,听取被申请人的辩论,如果判定临时禁令错误,就可以取消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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