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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总裁孵化

2014/12/11 字体: 来源:方圆律政 作者:

  “今天的阿里巴巴的市值也好,上市成功也好,其实不是今天做的,都是我们15年前的想法。”11月19日,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大明星马云在致辞中说。

  自从9月上市,阿里巴巴(以下简称阿里)火爆至今。作为其核心成员的27位合伙人也由此成为明星,其中,蔡崇信、石义德、俞思瑛、蒋芳等四人的“法务色彩”颇引人注目。有评论认为,阿里的成功,也是法律人的成功。在某种意义上,阿里正在开启一个公司法务的新时期。

  法务总裁初露头角

  蔡崇信,阿里董事局执行副主席,负责集团战略投资,首席财务官。出身律师世家的蔡崇信拥有耶鲁经济学学士和法学博士学位,拥有纽约律师执照,曾在纽约Sullivan & Cromwell律师事务所从事税法工作。马云、孙正义、蔡崇信被视为是阿里发迹最重要的三个人,因蔡崇信为人低调而被称为阿里“隐英雄”;坊间戏称,阿里若是一部电影,马云就是导演和主角,蔡崇信才是制片人。

  Timothy A.Steinert,中文名石义德,阿里总法律顾问,负责阿里国际法务。他在中国大陆、香港和纽约拥有17年法律事务经验,拥有纽约和香港的律师执照,曾是香港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俞思瑛,阿里副总裁,阿里法务部中国法务负责人。

  蒋芳,阿里副总裁,阿里元老,廉政部门主管,被视为阿里价值观守护者。

  不难看出,这四位有两个共同特点:第一,堪称阿里的元老;第二,工作都和法律密切相关。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团高级法律顾问李成林认为,此种阿里现象很是令人鼓舞,法务进入企业核心管理层,一定程度上说明法务地位的提升。

  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程守太非常赞赏阿里创业者的前瞻眼光,他补充说:“阿里在成立之初,就已经对于法律的价值予以了很高的重视。如今的成功与当初的眼光是分不开的。阿里早年对法律工作的重视,为其在国内外的充分竞争打下了很好的基础。这在当时绝对是个创举。”

  实际上,以法务总监进位企业核心管理层的,并非仅此一家。

  9月10日,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法律顾问杨进再次被任命为副总裁。

  10月底,盛大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任命张蓥锋为代理CEO、董事,张蓥锋历任法务总监、副总裁兼资本合伙人等职。

  秦学棠,复星集团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曾主管公司法务、审计、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工作。

  任东川,蓝光集团常务副总裁,曾任蓝光法律事务部主任、总裁助理兼审计法务中心总经理。……

  曾为蓝光提供多年法律服务的程守太表示,任东川的法律背景和经历,对于蓝光近年多元化发展中保持法律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在大企业从法务做到执行副总裁、执行董事的,已有一批人了。”李成林说,“做到总裁的可能少些,但也有。”

  在小企业中,法律人直接创业的情况更多。程守太说,“以后还会有更多法律人在企业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在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影响下,法律人走上企业前台,参与管理、协助企业主要决策人管理企业,将会成为一种常态。”

  从事法务工作的李成林以自己的工作经历,证实了这一说法。

  他说,过去企业只有在出现诉讼或仲裁案件,才会请法务处理,实际上是在做事后的补救工作。但现在不同了,企业更强调风险的事前和事中控制,尤其是让法务参与到经营的前期,如项目的考察、调研阶段。法务参与的时间提前了。在重大项目的评估和决策阶段,企业要求法务出具法律意见,对法律风险给出意见,有的企业甚至让法务参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的制定和贯彻,参与公司整个制度的设计和管理,这说明企业法务的功能加深了,服务的内容更丰富了。

  程守太认为这是个重大的进步。他说,企业治理类似于国家治理,也有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董事长代表的董事会为中心,以财务总监和法务总监为两个基本点。过去,我们过于重财务而轻法务,事实上,只有两者保持平衡,企业才能平稳、规范、健康地长远发展下去。

  国内法务还是配角

  总体上说,我国法务在企业中还处于一种配角的位置。

  李成林解释说,比如,目前国内企业法务工作的规范化相对比较差,显得比较随意。一个事项是由法务做还是找律师做,找律师的话,是法务部去找?总裁找?还是部门自己找?没有定数。

  “外企更规范一些,他们使用律师更加常态化、频繁,外企的制度化、流程化更高一些,管理更严谨。”李成林说。

  存在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李成林认为,宏观上讲,这和本国的法治发展程度和企业成长水平是密切相关的,我国的法治和企业发展都还处于初级阶段。但近几年,我国法务工作确实也进步很大,受重视的程度在不断提高。

  在以前,很多企业老总也许会认为,在某些部门下面设个法务职位,招聘个学法律的员工,就够了。

  “这是对于法务价值还没有充分认识的表现。法务应该成为企业的高级管理岗位或者部门,这是关系到企业的流程化、规范化的关键问题。”程守太说,“在创业阶段,创始人的决策能力和个人魅力,往往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但伴随着企业的规模化发展,单单讲求个人英雄主义,已不能保障企业的长治久安。这时候,企业更需要的是一个包括法务部在内的管理团队。”

  要想走得快一个人走,要想走得远一群人走。

  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研究中心研究员唐功远则强调,法务本来就是“企业一群人”(管理层)的一部分。

  “只不过,目前,法务常给人以与管理层分离的印象,这和法务部创设时间不长有很大关系。大多数企业设立法务部,都是近几年的事,法务的角色、定位、功能都还在讨论中。法务工作还没有完全纳入到企业的流程中,还未成为企业的一项惯例、一种常规。法务部融入企业管理层是一个过程,还需要一点时间。”唐功远说。

  确实,上述拥有“法务总裁”的企业的共同点,都是走在行业前列的大企业。

  唐功远解释说,在发展相对成熟的企业中,法务工作某种程度上已融入了公司管理的各环节,成为企业流程的一部分,法务总监在企业决策中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在职位上,他们也属于企业领导层。这样的法务才真正匹配“管理层一部分”的定位。

  只是目前,国内大部分法务工作与此状态还有相当的距离,法务在企业中的地位相对国外同行来讲,还是偏低的。

  国外法务拥有更高地位

  李成林认为,要客观地看待法务在企业中的地位问题,首先要搞清楚国内外企业法务的定位区别。与欧美法务定位不同,国内企业法务的主要功能是,服务和支持企业。

  “而国外法务的定位,打个比方说,类似于美国政体中的法官,法务和决策者的关系类似于大法官和总统,法务所起的是监督运营的作用。”李成林说,定位不同,地位自然也不同。

  程守太则建议,应多学习国外企业法务部门的职责、分工和设置的具体制度。

  国外企业通常设立法务部和法规部,有的还设有一个游说部门。法务部是负责对外法律事务的,比如应对诉讼仲裁等;法规部主要研究行业企业标准、国际惯例等事务。对于游说部门,国内可能不熟悉,这是国外大企业专门为处理与政府、媒体等的关系,与之进行阳光沟通而设的部门,比如企业遇到反垄断、反倾销等纠纷时,这个部门就会发起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活动,不少律师在为该部门工作。

  其次,唐功远认为,国外法务在企业中地位较高,除了国外悠久的法治传统和成熟的法治环境的原因外,还和企业的发展,尤其是上市制度的完善有很大关系。“国外企业在发展早期也都是有需要才找律师的,但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需要资本运作,比如要上市、发行股票证券,就需要更加重视合规性问题,相应地,企业对于内部法务和外部律师的需求自然都会更高,其地位提升也是必然。”唐功远说。

  法务与律师的关系

  法务和律师都是以法律知识和技能服务企业的,在企业需求的平台上,两者难道没有PK的关系吗?

  李成林认为,律师和法务有重大区别,谈不上谁更重要,两者分工、定位不同,是相互依存配合的关系。

  唐功远则认为,法务作为企业内部人,比律师更加了解企业和业务,能够在第一时间为企业提供帮助,但很多时候这又是不够的。原因在于:首先,法务因为常年服务一家企业,专业深度和广度可能不够,很多大型专业项目必须找专家型律师解决。其次,企业如要开拓新业务领域,原有的法务资源就无法满足需求。再次,就专业法律领域而言,律师的经验更加丰富。

  从事海外法律业务的李成林以自己的工作经历为例解释了这个问题。因为每个国家地区的法律文化经济等情况都不同,语言也不同,所以当地的法律经验非常重要,需要聘请当地律师。再比如,很多专项事项,如涉及当地的劳工、征地、诉讼、仲裁等事务,也只有当地专业律师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但这是否意味着,企业法务这个岗位就可以省略了?“并非如此,即便是聘请当地律师合作,也省不了法务的工作。首先,对于涉及法律专业的问题,法务比决策者更了解需要找什么样律师,以及怎样找最合适的律师;其次,对法律服务的质量,法务更能把握好;再次,法务对于工作任务更了解,更适合与律师合作,指导律师怎么做。”李成林说。

  “法务和律师是一种松散的合作关系。”李成林说,两者就像国外的家庭医生和专科医生的关系,患者有病会先找家庭医生,有些病,家庭医生就可以诊治,但有些病症,家庭医生会给病者推荐最专业最权威的专家医生进行诊治。

  法务的价值定位

  面对冉冉上升的工作前景,法务们应该如何定位自己的事业呢?

  现实商业环境实际上已经对企业法务提出了新要求,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Association of Corporate Counsel,ACC)对这一要求进行了调查和解读。

  据唐功远介绍,2014年1月,在第三届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上,《21世纪总法律顾问技能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中国首次发布,报告是ACC和乔治敦大学法律中心的法律执业研究中心的合作成果。

  报告指出,2014年,公司法务,尤其是总法律顾问或者首席法务官,需要承担起三个不同角色:法律部门领头人、首席咨询师、商业策略师。法律部门领头人是总法律顾问的传统角色,公司法务的角色正在演化、融入了更多策略方面的职责,对法务来说,商业头脑变得更加重要;总法律顾问需要具备的技能集中于管理、财务和商业诀窍。首席咨询师的角色要求总法律顾问为CEO以及董事会提供法律和商务建议。这一角色要求总法律顾问具备四项技能:一是洞察提供法律建议的大环境;二是平衡好以下关系:同CEO和其他高管既要和睦互信又要保持独立性;三是觉察风险和问题的能力;四是提升领导能力和人际交往技巧。商业策略师是未来总法律顾问三个角色中最值得关注的一个角色。报告指出,71%的总法律顾问和37%的董事会成员认为,这项工作职责,将会成为今后5-10年间的一个首要价值驱动因素。而该角色所需的技能也有四点:一是平衡好承担风险和规避风险的关系;二是从犯过的错误中汲取教训,同时对业务保持一份好奇和敏感之心;三是坚持创新,接受新点子;四是除了做个好律师外,还要做个好的商业合作伙伴。

  该报告虽是针对国外总法律顾问的调研,但对国内法务建设也有借鉴意义。

  结合中国的现实,关于法务的定位和功能,唐功远建议说,“我首先强调的是帮助企业实现合规和支持业务两功能,然后才是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唐功远说,要实现这样的功能价值,首先,法务需要在很多方面加强学习和自我完善:如果你只想做个普通法务,也许只会审合同、做诉讼就够了,但如果你想在帮助企业合规、支持业务、企业管理上有所作为,就必须不断充实各种知识,对于企业乃至行业的产品、管理、运作要有足够的了解,要不断学习。其次,专业技能也要不断提高。再次,要努力培养自己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一名法务,只有对于企业的战略布局、业务模式、项目运作和合同架构,提出自己的建设性建议,而不是只会就法律谈法律,才有可能影响决策者,从而和企业管理决策真正融为一体。”有着丰富法务经验的唐功远和李成林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不谋而合。

  “法务工作受重视,一方面决定于公司的制度规定和高层重视,二是取决于法务自身:你对公司的业务支持和合规帮助的力度是多少?”唐功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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