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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虎360总法律顾问傅彤谈360背后的故事

2015/9/21 字体: 来源:首席法务 作者:《亚洲法律杂志》

    "我们一直在做创造型的公司。"
    —ALB对话奇虎360总法律顾问傅彤
    奇虎360,这个在外界看来“官司不断”的公司,一直以来都站在风口浪尖。从对战金山,到对法律界影响颇深的“3Q大战”,到后来与百度对峙法庭,360员工自己都表示“我们的官司就没有停下来过,” 而且对手经常是其他的互联网巨头。
    成堆的诉讼并不阻碍360的业绩和成为一个创造型的公司。对此,ALB记者李尚晶在360的北京办公室采访了其总法律顾问傅彤。身经百战的她,是360的总法务,可职责早已经超过了一个单纯的总法务。
    ALB:能否谈谈您跟360一起成长的经历?
    我2010年9月加入360,那时360法务加上我总共是三个人。刚进公司的时候我感觉这个公司的气质很不一样,大家都很忙碌,四惠办公区总是灯火通明。作为一个创业期的互联网公司,360法务方面基础薄弱,而且诉讼一直持续上升。以前我也处理诉讼,但远没有这么多、这么复杂。我一边对合同、牌照进行梳理,一边应对大量的诉讼和投诉,同时跟进360在美国上市的法务工作。招合适的人也一直非常困难。
    当时公司面临很多问题,我一进来就面临“3Q”大战,与金山、瑞星都有案子在法院。同时推动公司上市,那期间还有警方的介入。那个时候公司总裁让我建立和公安部门的交流渠道,有一段时间我持续拜访不同的公安部门,汇报、沟通、交流,后来我成为公安大学的客座教授,给警官培训班上互联网安全和法律讲座。这种良好的沟通让公司和公安部门相互了解、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ALB:在360经历那么多诉讼案件之后,您对哪个案件印象最深?
    印象最深的是360起诉腾讯的反垄断案,这个案件会在互联网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法律是由这些人制定、那些人执行的平衡国家社会各方利益的规则,反垄断法亦然。这个案子在法院的最终判决中,没有支持360的诉讼请求。但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互联网行业,经济法律学术界,乃至立法、司法部门,对这个案件的观点并不是统一的。一个案件的结果不能脱离它的时代背景,这个案子的判决也是在某一个历史时刻各方利益博弈后的一个结果。
    我认为本案的影响是深远的,在互联网发展初期,创意产品是被随便抄袭的。但现在,很多小微创新企业,他们的产品或公司越来越多的被收购。从这个意义看,我们这场诉讼也推动了中国互联网竞争秩序规范化的进程。
    ALB:你们在选择律师的时候是什么标准?
    我非常熟律师这个行业,我们与十家律师事务所合作,比如中伦、君合、金杜、方达、通商、通力、德恒、德和衡,选择标准主要是懂互联网理念,专业水准高、理解我们的业务模式,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我们会根据案子的情况,律师的综合能力如庭上表现、沟通技巧、与法官交流的能力等,综合考量聘请律师。在合作过程中我们也不断优化更新以匹配公司不断变化的需求。很多案子我们团队专业人员一起出庭,可以提升团队能力、降低律师费用。
    互联网行业恶性竞争激烈,摩擦不断,对优秀诉讼律师的需求很大。
    ALB: 3Q大战让中国互联网企业达成了哪样的共识?有什么样的意义?
    对于3Q大战而言,过程比结果更重要。3Q大战让中国互联网企业达成了一些共识,比如不同互联网平台的商业模式实际上有着共同之处,即“平台通常对普通用户实行免费策略,而对广告商和其他应用服务提供商实行收费策略”,互联网的竞争就是不同互联网平台之间的竞争;在互联网行业,评价经营者的竞争行为,需要衡量其对互联网用户带来的利益以及对整体竞争秩序的促进是否大于对竞争者造成的损失。3Q大战改善了中国互联网的生态环境,促进了互联网市场的竞争秩序,并有助于互联网消费者福祉的提升。
    可以说, 3Q大战对促进互联网发展、推进法治进程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其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唤起人们对互联网用户隐私权保护问题的广泛关注,并倒逼中国互联网平台走向开放。其中的反垄断案是宣传我国反垄断法的生动教材,成为中国反垄断历史上的里程碑,反垄断法作为悬在互联网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未来将通过其威慑力发挥更大作用。
    ALB: 您说过“垄断致使中国互联网荒漠化”,为什么这么说?怎么解决?
    这是对中国互联网竞争生态环境进行考察后得出的结论。中国互联网行业在经历了三次热潮后,已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竞争阶段。与中国互联网市场长期陷于寡头垄断格局相比,在美国平均每两年就会出现类似谷歌(Google)、脸书(Facebook)、推特(Twitter)、Youtube等新兴互联网科技企业。根据第三方数据统计,2006年之后在长达近9年的时间里,中国互联网没有诞生一家新的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公司,而同期美国却诞生了脸书等一大批创新公司,中国互联网市场从与美国同步繁荣变成荒漠化。
    只有通过引入竞争打破垄断,才能推动互联网业作为自主创新行业的健康发展。正如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在首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上所言:“即使两个魔鬼一块跳双人舞,也比一个天使跳独人舞更加起劲。”
    ALB:外界对360有很多看法,其中之一就是诉讼太多,您有什么评价和委屈?
    互联网企业诉讼较多是正常之事,是企业法治意识强的表现。诉讼保障了企业合法利益。根据统计数据,2010年至2015年6月30日,360公司共参与诉讼422件,其中,360公司胜诉328件,未结案58件,败诉进36件,有效的保护了360公司的合法权益。
    要说委屈还真是有的,媒体的力量实在太强大,尤其是对媒体有控制力的群体实在太强大。如果你不看这些数据,恐怕你也觉得360公司的诉讼输的多赢的少吧。外界对360诉讼的看法是别人宣传出来的,所以这就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用户对360的产品有极高的认可,而外界有些对360的评价似是而非。我只能说真相不一定是大家听到、看到的。
    ALB: 从您的部门来看,未来对360有什么规划?如何跟现有的经验结合起来?
    360正在丰富自己的产品,开拓智能硬件、互联网金融等新的领域。在这些领域会涉及到更多的知识产权、合规经营、风险控制等新商业模式所带来的法律问题。我们现在已经建立起一支可以应对上述问题的团队。

    只要有竞争存在,就会有诉讼发生,竞争越激烈,纠纷越多元,有效控制及处理纠纷是未来重要的工作内容。随着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整体提高,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及商标、专利、著作权的建设越来越重要。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互联网的法治、政策建设也在急速推进,各种法规、规则、政策的制定已经形成趋势,公司应当积极的参与到这项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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