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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涛的中煤33年

2016/2/25 字体: 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高欣

    33年里,从法学毕业生做到企业总法律顾问,作为管理者中的法律人,他带着团队为公司保驾护航十几年
    1979年初春,邓小平访美。那期间,他与美国西方石油公司董事长、“红色资本家”亚蒙·哈默的一次握手,揭开了中外经济合作的序幕,也引进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笔外资。
    这笔过亿的外资被用来建设位于山西朔州的安太堡露天煤矿,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随即成立。因缺乏对外交流的法律人才,周立涛被学校分配到了这家刚刚成立的公司。
    1983年,23岁的周立涛辞别湖北家乡,从武汉北上进京。
    从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到重组更名后的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他坚守在这家大型央企中一呆就是33年,不论世事沉浮。凭着自己的努力,他带领团队树立并巩固了法律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如今,顶着中国法学院能源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头衔,周立涛的主要工作仍是中煤集团总法律顾问,他调侃自己的日常工作是“改不完的合同、打不完的官司、要不完的债、没完没了的风险控制”。对于企业法律人的角色,他将之定义为“企业发展的保驾护航者”。
    从法学毕业生到企业法律总顾问
    周立涛毕业于原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后来他才知道,毕业后被分配到北京的原因,是“学校认为我的英语还可以”。
    “前期跟美方谈,美方带着律师和会计师,我们的人都是官员。为了对等,公司成立了法律部,要求招两个年轻人,北大一个,我们学校一个,就是我。”周立涛回忆道。
    大学毕业时,老师那句“国家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志愿,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周立涛依然记得格外清晰。虽然没有能够去边疆,但他确实到了当时祖国最需要的地方——改革开放的“前线”。
    正式入职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后,周立涛开始跟随领导运作安太堡露天煤矿项目。哈默的首期投资就达两亿美元,对于刚刚改革开放的中国,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
    在这个过程中,年轻的法学毕业生也渐渐感受到了改革开放对法律的影响。
    “那时的中国,法律只是作为一种工具。计划经济也没有什么法律风险,企业没有太多自主权,也没有市场流通,所以法律不被重视。然而改革开放后,对外合作就需要法律了。”周立涛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既然是工具,不需要时便可放起来。安太堡项目完成后,法律部被撤销,周立涛被公司派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习外语,随后又先后被派到海外做业务。
    实打实做对外贸易的那些年,周立涛做过外贸员、外销员、报关员、报验员;做过出口水泥、煤炭、炸药业务;在菲律宾当过小煤矿矿长;在乌克兰做过贸易公司经理……直到1994年回国,他被公司告知:应收账款太多、准备重新组建法律部。
    1995年,法律部恢复,领导给了周立涛两个“兵”。
    “当时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法律部不要在我手里再被撤销。”于是,35岁的他开启了拼命三郎般的“要债”模式。
    带着助理,周立涛拼命地打官司,最多的一年,官司打了五十多个,出庭54次。这就意味着,几乎每一周,他都要带着手写的材料进出法院。
    如此努力,法律部慢慢得到了公司的认可。当领导告诉他要“再给法律部加两个人”时,周立涛默默地在心里松了一口气:法律部,应该不会被撤了。
    “可官司打完了怎么办?”他又开始了新的思考。公司的合同,跳进了脑海中。
    于是,法律部主动联系业务部,表示可以帮忙修改合同。因为在周立涛看来,“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务管理的核心问题”。
    当法律部逐步将合同管理起来后,公司的应收账款和法律纠纷均有所减少,法律部的努力再次得到了公司的肯定。1999年中煤集团第二次重组时,法律部又被保留下来。
    如今,已更名为法务部的团队共有12人,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中煤集团法治规划制定和落实,参与企业重大经营项目和决策依法合规性审查,开展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和内控管理工作,完善资本市场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保障公司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制等诸多方面。
    周立涛已稳坐中煤集团法律总顾问数年,更让他乐得看到的,是中央企业法治工作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强力推动下,在各企业领导的重视下,法治工作越来越完善,企业抗风险能力越来越强,中国的企业法务人员队伍,也从他毕业时的屈指可数,壮大到数万人。
    让我们法律人来试一试
    “在菲律宾、柬埔寨、美国、巴西、泰国、俄罗斯……我都要过债。”周立涛调侃说,满世界要债,是他前些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这可是一份考验耐性与智商的工作。曾经,中煤集团在印度的某个项目进展不顺,并在当地引发了一些不良影响,商务部和外交部均要求中煤集团尽快妥善解决纠纷。“总经理亲自带着我们去跟印方谈,打算要么赔两千万全身而退、要么添钱再建。”周立涛回忆。
    然而印方没有同意,并坚决要求按照合同规定中止,然后走法律程序,同时要求中方赔偿约3.7亿元人民币。总经理动了撤退的心,周立涛对他说:“你先撤,这里,让我们法律人来‘玩一玩’。”
    周立涛带领团队下的第一步棋,是要求在印工地不要接受印方的中止令,然后抓住印方问题也主动要求中止。
    “对方的中止令得寄到中国,我们的在印度公路局盖章就好。”打好这个时间差,中煤集团的中止令首先生效,当地法院冻结了三个预付款保函。如此,钱是先保住了。因为如果对方先中止,依据银行“见单即付”原则,保函的一个多亿就将不保。
    保住了钱,依然不能解决问题。印度属判例法国家,法院没有永久冻结保函的先例。因此,官司每21天就要在新德里高等法院开庭审理一次,而法院冻结保函最长只能是半年。在这半年间,中煤集团法务部一边配合出庭,一边与印方交涉,希望成立仲裁庭。
    终于,印方同意,仲裁庭成立。
    眼看着半年期到,周立涛特意将法院和仲裁庭开庭选在同一日,并把仲裁庭安排到新德里高等法院旁的一家五星级酒店里。
    安排妥当,中方到法院突然要求撤诉,“因为再审就要解冻了”。在经历了一时的吃惊后,印方很快冷静下来,寻找对策。
    拿着新鲜出炉的解冻令,周立涛往仲裁庭跑,要求再冻结;印方律师则直奔汇丰银行,希望拿钱。
    “我跟我们的工作人员提前说了,让他们到汇丰银行想办法阻止印方律师,给我赢得时间。”如今回想,周立涛说,很多事情还真是靠运气。
    汇丰银行距离新德里高等法院并不远,然而就在这次开庭前不久,银行楼顶塌了,银行业务临时转移到了二十多公里外的新区。新德里是世界闻名的“堵城”,等印方律师两小时后赶到银行时,仲裁庭已再次冻结了保函,钱又保住了。
    转入仲裁后,官司一打又3年。相关的法律材料,从最初的一小本,到最后变成了八百公斤,每次开庭,都需要用货车拉、十几个小伙子搬。最终,中煤集团打赢了官司,分文未赔,全身而退。
    回顾新德里那4年,周立涛感觉“像小说一样”。为何最终能赢,他说“可能是我们材料准备的好”。如今,面对越来越多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他希望这些企业能够更多一点主动维权,而不要总是被动受欺。
    法律人员的管理者 管理者中的法律人
    除了打官司、写合同,企业的法律人还能做什么?在成为中煤集团总法律顾问后,周立涛开始探索这一新课题。参与管理,成为他的着眼点。
    “企业领导者考虑的是企业怎样生存发展,法律管理者考虑的是怎样才能保障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周立涛说,“企业法律人就要明白,在具体业务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做什么,以此来预防风险。任何环节,法律人都参与得上,也一定要跟得上。”
    如今,中煤集团的投资项目,均由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法律部门协作完成。矛盾经常产生。“比如一件事可干还是不可干,业务人员要业绩,肯定要干。法律人员如果认为不可干,那考验其水平的时刻就到了。”
    周立涛的说服原则是:如果不可干,必须要把不可以的理由说得足够充分,同时尽力提出解决方案。
    2007年,周立涛获得法国巴黎HEC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1年,他又取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法学和管理学汇集到了周立涛的工作思维模式中。
    周立涛将企业法务部门看成是企业的“防火墙”,是企业永远的“保障部门”。中煤集团的每个大型项目都有法律人员介入。“法律人员的管理者,管理者中的法律人”,是他对自己的定位。
    就在周立涛带着团队为公司保驾护航的十几年间,中国的企业法律顾问机制也渐成气候。
    “进入新世纪时,大家对加入WTO争论很大——是不是狼来了?入世以后,中国企业能否与国外企业竞争?中国企业控制得了风险吗?”周立涛依然记得当年的忧虑。
    国家层面的工作在着力解决这些问题。
    1997年,国家经贸委印发《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开始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2002年成立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接管了原国家经贸委的企业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2003年3月的第一批试点单位共17家,中煤集团是其中一家。
    如今,一晃13年,当年同批试点的同行们都已退休,周立涛成了硕果仅存的一位。
    “以前,大家都叫我小周,后来变成老周,现在,可是周老啦!”他笑着说。
    中煤33年间,周立涛坦言“有过好多诱惑”“也动过几次心”,然而每次,他都选择了不离开。
    “我觉得人首先要感恩,公司培养了我。我毕业以后,领导带着我满世界跑、让我开眼界,然后公司又让我去学外语,给我两次机会读硕士。公司上下对我都不错,有了试点马上举荐我,应该说公司能给我的,都给我了。所以我要感恩,不忍心离开。”
    然而如今,他在思考解决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怎样留住公司的年轻人。
    企业走出去 最大的风险是没有风险意识
    作为中煤集团总法律顾问,周立涛的办公室颇具雅气。2月17日,在位于北京北二环外的集团总部大楼里,周立涛接受了法治周末记者的专访。对于企业法务顾问制度、中国企业走出去及当下煤炭市场等一系列问题,他与记者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企业法务人员地位应更加明确
    法治周末:在一家大型企业中,法务人员的主要工作应当包括哪些?
    周立涛:我认为有以下五项,即防范企业风险、参与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合规管理以及人才队伍建设。
    其中,防范企业风险是最主要的一块。法务人员要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范企业风险的源头,就是参与决策。因为决策决定成败,一个投资项目的决策失误很可能靠其他方法很难补救。
    法治周末:让法务人员参与企业管理中,如何具体实现?
    周立涛:要把法律管理渗透到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法律管理不会因人的不同而不同,将制度固化后,制定工作流程,不管什么人都按这个制度和流程来。
    同时,90%以上的企业经营活动都是通过合同来实现的,所以合同管理又是法律管理的核心。合同管好了,有官司也不怕;合同管不好,没有官司都害怕。
    法治周末:合规管理在中国企业推行起来貌似比较困难。
    周立涛:对。中国企业的许多项目都是边建设边合规,为什么呢?因为想在事前把所有的手续办全,不太现实。打个比方,开一家煤矿,需要盖三百个公章,这么多公章,专人办下来也得三五年。这就给合规管理提出了一个难题:什么叫合规?合规的底线是什么?
    怎样既不违反国家法律,又能把项目正常往前推,这是我们工作的难点。在这方面,法律还有一些空白,有关部门的宏观管理还有不科学之处。
    法治周末:为何将留住人才也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
    周立涛:培养一名毕业生成为能独当一面的企业法律人员,至少需要三五年时间。现在,因为待遇和环境等原因,很多人培养出来以后就走了。我们的很多二级企业都在山区,也很难留住法律人才。所以这些年,我们也在努力做这方面的工作。
    法治周末:你认为怎样才能留住人才?
    周立涛:第一是给人晋升的机会和空间,第二是创造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第三才是待遇。有些人平时会抱怨待遇不好,但如果有一个好的工作环境,他也不愿意离开。
    法治周末: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展至今,你认为眼下最需解决的问题有哪些?
    周立涛:第一,要从国家层面、而不仅仅是部委层面,制定企业法律顾问管理条例。明确企业法律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这是最主要的。
    第二,要把企业法律顾问统一到国家司法体系当中去。
    第三,明确企业总法律顾问的地位。现在,企业总法律顾问的地位很尴尬。我曾给自己取过一个外号叫“二大爷”,也是调侃。你说我不是官吧,比官还大;可你说是领导吧,又什么都不是。
    没有认识到风险是最大的风险
    法治周末:近年来,中国企业纷纷“走出去”。作为从事多年对外贸易工作的法律人,你认为最有可能出现风险的地方在哪里?
    周立涛:最大的风险是大家没有风险意识,没有认识到风险。
    很多人都以为走出去,风险不大,跟国内做项目一样。其实完全不一样。国内做项目是边干边看,出了问题,有上级领导和地方政府来沟通。
    在国外,这些东西都没用,一切按法律来。所以在做事情之前,一定要把所有与法律有关的问题都想好,把所有该合规的地方都做好。如果一个国外项目因为前期没有考虑好而出了问题,那几乎是灾难性的。
    法治周末:还是需要法律给予支撑?
    周立涛:对,尤其是现在。我们看以前“走出去”,是货物先走出去,然后人走出去,再到资金走出去,这是一个慢慢熟悉外面世界的过程。
    现在有很多人,前两步不走,直接走第三步,还没学会走就要跑,对当地的贸易规则、经济状况、风土人情都没搞清楚就去做。那怎么避免摔跤呢?就要靠法律。如果对法律不重视就盲目去干,走出去以后,没有不出问题的。
    法治周末:目前,中国企业在海外遇到的法律纠纷多吗?
    周立涛:走出去的风险大,但目前纠纷不多,因为很多人不愿意走法律程序。中国人出去少有主动维权的意识,很多事吃了闷亏就认了、算了。只有被逼到没办法,才会被动维权。因此中国企业在海外的败诉率还是比较高的,败诉了也不愿意说,觉得家丑不可外扬。
    中国企业要想与国外企业同台竞争,真正走向国际舞台,想不吃亏,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
    煤炭独大的状态仍将继续
    法治周末:煤炭行业近年来先后被各种言论唱衰,对此你如何看待?
    周立涛:很多人说是环保的压力、经济放缓的压力、进口煤的冲击,等等。但我认为,打败煤炭的不是外部因素,而是煤炭人自己。为什么?
    第一是煤炭产能释放太大。前些年全民投煤炭,不是搞煤炭的也来投,几万亿扎进来,可市场就这么大呀。现在市场需求放缓,但也还是在增长,并未减少;可是产能过高,比需求多出了十几亿。
    第二是煤炭市场的无序竞争导致利润转移。煤炭尽管价格下降,但利润并未减少。但是上哪去了?全转移到下游的电厂去了。这几年电力行业赚了许多煤炭的利润,但这其实是煤炭行业自身竞争所导致的后果。
    法治周末: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周立涛:唯一的办法是产业结构重组,但短期内很难解决。
    法治周末:比起石油,煤炭市场是基本放开的。与民企相比,国企的短板在哪里?
    周立涛:煤炭行业早已真正走向市场了,现在全国范围内的煤炭企业有一万家左右,民企占一半。民企的灵活性更大,国企包袱重,因为有人员问题。
    法治周末:也有言论称与石油类似,中国好的煤炭也都出口了,事实是这样的吗?
    周立涛:并不是。我国煤炭出口最多的一年是9000万吨,当时的产量是30亿,出口量只占不到三十分之一,这还是本世纪初。从那以后,国家就不鼓励煤炭出口了,出口不再退税,还要加税。再加上价格倒挂,国内煤炭价格比国外高,出口自然就减少了。去年我们40亿吨的产量,只出口了几百万吨;但进口了三亿多吨。
    法治周末:那会否进口越来越多?
    周立涛:我觉得差不多也就是现在这个比例了,十分之一。因为现在国内煤炭价格也下降了,国内外市场比较接近。
    法治周末:你认为煤炭独大的格局会变吗?
    周立涛:在未来至少二三十年的时间里,中国以煤为主要能源的格局不会变。
    我国的能源特点是多煤少油缺气。现在,石油进口过半,天然气进口占60%以上,水电已接近饱和、核电、风电、太阳能都成不了主角。与此同时,60%左右的电厂还是在靠煤炭发电。
    当然,如果石油价格接着降、持续降几年,对煤炭的冲击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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