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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务量化管理的探索性研究(上)

2019/8/5 字体: 来源: 《中国企业法务观察》 第五辑 作者:广汽集团法务部 陈永俊、许毅

编者按:《中国企业法务观察》第五辑将要与广大读者见面了,本辑收录20余篇国内外企业法务领域最具代表性的企业和机构的文章,闪烁着企业法务实践经验与理论智慧,文章全部由企业法务的领导者和资深研究专家撰写。现选登广汽集团法务部陈永俊、许毅《关于实施企业法务量化管理的探索性研究》文章的部分内容与您分享。

量化管理(The Quantitative Management),是一种从目标出发,使用科学、量化的手段进行组织体系设计和为具体工作建立标准的管理手段。量化管理理论涵盖企业战略制定、组织体系建设、对具体工作进行量化管理等企业管理的各个领域,是一种整体解决企业问题的系统性的量化管理理论。

量化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实践中被认为是一种先进、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在国内外企业管理实践中,量化管理方式主要被广泛运用于绩效考核、组织机构建设考量、市场分析及市场战略决策等领域,对法务管理领域的量化管理研究尚属空白。

综合前人研究的理论基础,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围绕工作整体的有效落地开展,我们对法务工作量化管理的基本逻辑思路概括如下:



法务工作量化管理的基本逻辑思路


企业法务开展工作法务量化管理,需要解决三个基本核心问题:量化什么?如何量化?如何管理?

  • 法务量化管理,具体要量化什么?

该问题亦即明确量化管理的对象问题。表面上看,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企业法务的工作模块,无外乎合同管理、诉讼纠纷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项目管理等等,那么量化管理针对的对象,无非就是这些内容。

不可否认,法务工作的各大工作模块属于量化管理的对象内容,亦是举足轻重的部分。然而,如果我们仍将思路局限于具体的业务本身,最终“量化管理”做出的成果很容易和传统意义上的“统计分析”相雷同——无外乎统计一下,今年审核了多少合同,处理了多少诉讼案件,新申请了多少项知识产权,凡此种种。这其实便是陷入传统工作思维习惯的束缚当中了。量化管理所指的量化,不仅仅是现成数据(或者说数字)的搜集,即简单的合同、案件、商标等等的“数量”;更重要的,是对“行为”、“事件”、“现象”的“数据化”,再将之予以加工,并最终应用到决策支持中。如此一来,我们最终分析数据得出来的才不会局限于“合同审核量增加、需增加人手”、“案件数量下降、风控见成效”等诸如此类浅显而价值有限的结论。

  • 那么,法务量化管理究竟要量化什么?

简言之,量化管理要量化的对象,应当是任何与法务工作开展相关的、有价值的事项。具体而言,如图3.2所示,寻找量化对象的逻辑思路可以细分为三个层次:

3.2 量化管理对象识别的具体思路

第一,明确企业法务工作开展的整体架构、层次及所涉及的具体工作内容。量化管理最终落脚在“管理”二字,因此应当从管理者的思维角度去看待,而非仅仅从具体业务角度。从管理者的视角看待,法务工作的内容应当包括:法务管理组织架构建设、人员岗位管理、工作流程机制的设置、业务板块的设置、具体业务的开展等等。因此,第一项工作事实上是对企业法务工作进行整体再梳理的一个过程。客观上来讲,本项工作的技术难度并不大,但实际推进起来确是工作量不菲——要求全面、深入、有层次地重新认识工作本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具体的工作内容、我们的实践情况下文将有所展开,此不赘述。

第二,识别及筛选各项工作中可以进行量化的事项。量化管理的落脚点是基于数据,数据的来源是基于具体事项进行数据化的过程(下文展开)。在进行业务梳理的基础上,我们要为后续的数据化工作准备充足的可量化事项、排除一些明显难以进行量化内容。判断各事项是否适合予以量化的原则,一是基于经验法则,诸如某项具体业务推进的机制本身,只能进行整体的描述,难以简单转化为直观的数字;二是不囿于传统思维、结合量化管理的思路看待数据,比如某项机制内容虽难以量化,但其整体可作为量化数据,如“是/否建立该机制”;同时其个别具体事项可能成为量化数据,如“是/否有制度依据”、“机制启动次数”、“平均运作耗时”等等。

第三,思考及分析各项工作中需要进行量化的事项。按照量化管理理论中对于“数据”的定义,事实上几乎个个事项都可以成为数据,或者包含有可成为数据的组成项。但量化管理同时强调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即从实效性出发,不是对所有可量化的事项都进行量化,而仅针对“有用”的事项进行保留。基于法务量化管理的推进最终亦是为了服务于管理实践,在此推荐以“金字塔理论”所倡导的目标指向、反向推演论证逻辑寻找我们需要的答案。简单地说,我们应当在选取量化事项的时候即开始进行思考:如果该事项进行量化后,可以用来说明什么问题?可以作为哪些判断或决策的依据?乃至该事项所可能指向的最终结论,是否对我们开展工作有意义?这一项判断工作事实上已经涉及具体量化工作的第一阶段内容(见下文),在本阶段出于识别量化对象的需要,更侧重于整体上的初步判断、筛选事项。


 以上即为法务量化管理第一个逻辑思路“量化什么”所涉及的具体内容。总体来讲,进行量化管理的前提是对整体工作内容有一个完整、清晰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地识别其中可以进行量化、需要进行量化的内容及预期目标或效果,并根据轻重缓急程度安排量化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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