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法律风险管理知识100问

2013/2/17 字体: 来源: 作者:

一、实施法律风险管理标准化规范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贯彻执行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加强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指导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开展全面法律风险管理工作,促进各成员单位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建立集团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集团公司整体防范法律风险能力。
二、什么是法律风险?
答:法律风险是指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或运用法律不当而导致单位承担法律责任或处于其他不利状况而给单位造成损害的可能性。
三、什么是法律风险管理?
答:法律风险管理是指单位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经营管理的各环节中执行法律风险管理标准化规范,培育良好的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全面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四、《法律风险管理标准化规范》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科研院所等。
参股公司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后,可参照执行。
五、法律风险管理标准化规范的八大要素是什么?
答:1、法律风险管理意识培育、提高;
        2、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3、重大事项决策的法律风险管理;
        4、规章制度的法律风险管理;
        5、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管理;
        6、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管理;
        7、纠纷的法律风险管理;
        8、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自查和考核评价。
六、法律风险管理标准化规范对主要负责人法律风险管理意识的培育和提高有什么要求?
答:1、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全局性的法律风险管理意识,对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有明确的战略指导,至少半年听取一次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汇报。
2、主要负责人自觉遵循法律风险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相关程序决策涉及法律风险的事项。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