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台湾企业法务工作考察报告

2014/4/29 字体: 来源: 作者:

  2012年12月,应台北市国际工商协会、中华综合发展研究院邀请,安徽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组团赴台湾进行了为期8天的考察。这次考察中我们拜会了台湾律师公会联合会、台北市国际工商协会,考察了台塑集团,与有关企业管理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还对台北、南投、嘉义、高雄、台东等地进行了参访。这次考察,感受到台湾同胞的热情好客,又深感台湾经济社会和法制建设中积累的丰富经验,有很多独到的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赴台考察的印象和收获

  1、社会法治意识强。随着台湾经济社会发展到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法治建设不断进展,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体现在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在台湾社会公共管理中注重依法治理,民众普遍注重依法办事、知法守法,减少了不少矛盾和磨擦,整个社会运作显得很有序。给人印象很深的是在著名的太鲁阁公园,高山峡谷之间道路只能通过一辆大巴车,大巴车的司机都能主动遵守交通规则,互相谦让,主动避让,才保证了道路的畅通。在考察中,我们在与台湾律师协会人员交流时了解到,台湾律师地位比较高,社会中很多纠纷、诉讼甚至相当多的社会事务都依靠律师来协调解决,依法治理在社会管理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2、企业法制工作深受重视。台湾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普遍重视依法经营、合规经营。比如台塑集团非常重视企业法务工作,成立总管理处作为企业负责人的幕僚机构,总管理处下设法律事务室,是企业负责人决策时有关法律事务的重要参谋,是涉及法律事务处理的主要部门和助手。法律事务室与行政执行系统分开,长期性地推动企业法务管理改善工作。台塑各子分公司、各工厂也配有法务人员作为领导在法务工作方面的参谋。台塑集团法律事务室统筹全集团的法律事务,比较全面掌握企业情况,可以独立对集团重大决策、经营行为发表法律意见,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也代表集团对子企业的法律事务进行管理,提出改进意见。法律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工作系统,下级参谋要服从上级参谋的指挥和监督,上下法务人员连成一个系统。法务部门内部实行业务分类,工作上与相关经营部门相互配合,形成法律工作与经营管理相互渗透的工作机制,有效地规避了法律风险,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3、企业管理方法独到实用。台湾企业在长期发展中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特别是精细化管理给人的印象尤为深刻。以考察的著名企业台塑集团为例,其创始人王永庆开创的“压力管理”和“奖励管理”,有很多独到之处。所谓压力管理,就是在人为压力逼迫下的管理之道。据介绍,公司的主管人员最怕“午餐汇报”。王永庆每天中午都在公司里吃便饭,用餐后便在会议室听取各单位主管的工作汇报,然后提出很多犀利而又细微的问题,并习惯刨根问底。主管人员为应付“午餐汇报”,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70小时,还必须对自己所管辖部门的大事小事十分清楚,对出现的问题做过真正的分析研究,才能顺利“过堂”。通过这种方式,企业管理人员有很大的压力,也提升了工作效率。台塑集团管理既有压力一面,而奖励也很慷慨。台塑的激励方式有两类:一类是物质的,台塑的金钱奖励以年终奖金与改善奖金最为有名。另一类是精神的,台塑非常注重内部人才的培养,给员工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对需要启用的人才,一般是从内部选拔使用。据介绍,只要进了台塑,员工都知道自己的努力会得到相应的报酬,轻易不会被辞退,工作也是“铁饭碗”,可以找个好老婆,所以员工都拼命地工作。这种“奖励管理”制度造成了“1+l>2”的效果。

  4、传统文化得到很好的传承和发展。在考察过程中,我们感到,中华传统文化在台湾的积淀十分厚重。台湾居民有原住民,有大量从福建广东等地移居的客家人,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大陆各省区的人士,与大陆文化同根同源。从小学开始到高中甚至大学都注重传统文化的熏陶和训练。在考察途中,随处可见的标牌、告示、解说用语,都显露着中华传统文明在这里得到了良好的保护、继承和发扬。在考察台湾中台禅寺了解到,他们利用佛教文化打造教育产业的创意别具一格,还致力于两岸文化的交流和保护,使海峡两岸人民共同体会同根同源、一脉相承的文化渊源。在台期间,我们充分感受到民众较高的素质修养,对于一草一木、一花一石的呵护,才使台湾原生态的美景得以较好的保存,使自然和人文相互补互,相得益彰。

  二、几点启示和建议

  1、进一步培养合规文化。这次考察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就是,依法治企渗透到台湾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市场经济说到底是法治经济,法治文化是企业软实力,所以我们要注重在省属企业培育合规文化。近些年,省属企业法务工作取得很大的进步,但也发生过一些比较重大的法律纠纷案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这其中的原因虽然错综复杂,但内部责任不清,决策草率,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法律审核把关不严等是一个重要原因。同时,近年来省属企业提出做强做大,各种形式的经营行为大量增加,风险也自然增加了。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企业法制工作,防范法律风险也就成为必修课,企业特别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不仅仅是口头说说,而是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通过合规文化建设,注重识别风险、化解风险。还需要注意的是,培养合规文化,要特别注意这不仅仅是法务部门的事,而是从决策层到一般员工都要高度重视,坚决不碰违法经营的高压线,牢固形成“决策问法、经营守法”的意识,全方位的防范法律风险。

  2、加快提升省属企业法律顾问水平。企业法律事务专业性很强,要求省属企业法务从业人员有很高的经营管理和法务工作水平。为此,需要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从台塑法制工作的经验来看,组建一支较高水平的法务人员队伍,形成一个上下协调配合、有效运行的工作体系是非常必要的。为此,省属企业还要继续完善总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加强企业法务部门建设,提高企业法务人员的专职率,提升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法律风险的防范作用。二是保持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相对独立性。企业法律顾问依据法律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具体业务,严肃认真地提出咨询意见,不受企业或部门领导意见的干预。他们对经营决策可提出否定意见,但同时也要提出应该怎么办,采取什么措施可以实现经营决策目标、合理规避法律风险的方法等。三是要与企业的具体经营管理融合起来。目前有的企业认为法务部门工作仅仅是打官司,或是提供法律咨询参考,而与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融合还不够。今后,省属企业法律顾问不仅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更要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堵塞经营管理中的漏洞,防止或尽量减少引发纠纷的因素。四是法务工作要持续改进。面对企业管理遇到很多新问题,台塑总管理处法律事务室不只对下属企业做消极性的检核,而且对在检核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进而针对问题拟订改善的对策,再与各单位共同研讨,交付执行,并定期跟踪,评估改善方案的实际效果,了解方案有无继续修订的必要。这一点我们同台塑集团还有很大的差距,法务工作也要特别注意持续跟进、不断改进。

  3、合理利用好企业内外部的资源。台湾企业法律事务人员和律师作为两种不同的职业,双轨并行,互为补充。企业法律事务人员是企业的雇员,属于企业管理人员,专门为本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从事法律服务协调工作。而律师是自由职业者,面向全社会服务,侧重于诉讼。企业法务管理人员在企业中的独特功能和作用是律师不能替代的。据台塑介绍,企业内部的法务人员主要侧重于内部管理,防范风险,重在预防为先,重在事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重在事后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在遇到重大法律纠纷时,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通过企业内部法务人员与律师相互配合,收集到最快最好的证据资料,双方对接的好,配合的好,才有可能取得最好的诉讼效果。

  4、充分发挥协会的中介组织的作用。在一些政府不愿管、不能管、而企业又需要有人来管的事务,中介协会可以发挥较大的作用。比如,台湾相当多的涉及法律等事务都是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来办理,既灵活,又起到很好的作用。今后,我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可以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可以加大会员交流、业务培训,围绕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加大对外交流,加大与有关法律机构协调,努力把协会办成企业法律顾问之家,会员之家,发挥出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