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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

2016/1/4 字体: 来源:上海法治报 作者:王文筠

    目前,大部分企业的经营者仍没有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对身边潜在的法律风险熟视无睹,只停留在出现了纠纷找律师打官司的认识层面上,根本不懂得如何事前预测、防范,亡羊补牢的多,事前防范的少,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更是如此。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日益激烈,会不断因为相互“争权夺利”而引发愈来愈多的权利冲突或经济纠纷,企业也会因此付出越来越高的交易成本。企业家如果还停留在那种事后救火式的法律救济方式来维护合法权益,已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
    曾经有人做过统计,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至10年,而美国则是30至50年。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别?这和防范法律风险的投入有关,我们的企业家在某些方面可以一掷千金、豪爽大方,但在用于法律风险管理的资金投入上却非常“节约”甚至“吝啬”,这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
    此外,对于绝大部分中国企业来讲,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几乎是空白。
    所谓刑事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或者企业家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以及作为刑事案件的受害者承受伤害或者损失所必须面对的风险。
    我国刑法中,直接规定公司人员犯罪所涉及的罪名就有几十种,企业负责人如果不了解这些罪的内容,很可能在无意间就触犯了它们。很多人往往直到“出事”的前一天,对即将发生的法律危机都浑然不知。一旦危机爆发,企业家顿时措手不及。
    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每年有近百知名企业家涉嫌刑事犯罪,其中,民营企业家涉案金额之高也很令人瞠目结舌。
    这些涉案企业家大都曾得到过颇高的社会地位,集各种奖项荣誉于一身,其所属企业规模及社会影响力也都十分巨大,但是,一旦犯罪,一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大体说来,国有企业高管所触犯的职务犯罪罪名主要有: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
    而民营企业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他们所涉及的犯罪就比较复杂,主要有:行贿罪、合同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集资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逃避缴纳税款罪等。
    此外,公司高管一旦犯罪,往往同时触犯多个罪名。譬如,国有企业高管手中握有广泛的权力,但缺乏有效的监督,对国有资产的侵占和权力滥用往往是形影相随的。因此,国有企业高管经常同时涉嫌构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
    而民营企业家因为其自身利益与企业高度一致,企业诸多不合法经营的法律责任往往最终都落在企业家一个人头上。
    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不仅仅是企业及其人员涉嫌犯罪,可能令本企业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商业风险,还包括其它企业、单位和个人犯罪给本企业造成的损失。
    因此,企业应当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其目的在于:
    1、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并事先提出预警; 企业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迅速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2、发现潜在的诉讼纠纷。企业可以在律师协助下,收集有力证据积极应对,而不是等诉讼来了之后才仓促上阵。
    通过法律风险评估,律师及时把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披露出来,以引起企业的注意。特别是在进行重大投资、重大协议签署之前请律师进行把关,可以大大减少因为合同条款漏洞等问题带来的巨额的、非必要的商业损失。
    事前的风险防范有利于减少纠纷,减少诉讼和仲裁。这样企业家就不必因为时常陷入被动的诉讼和仲裁而疲于应对,有利于企业家安心进行商业运作,带领自己的企业走得更成功。
    根据笔者的分析研究和办案经验,企业高管职务经济犯罪的风险防范,可从多方面考虑,进行综合治理。
    第一,企业家本人应该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律师应该是企业家及企业的终身朋友和顾问。企业家要真正知法、守法,还要特别重视刑法; 日常工作生活中,要交一些有水平的律师朋友,随时指点迷津。
    第二、应该清白做人,认真做事。与一般公民相比,企业家的刑事风险更大,许多单位犯罪的罪名中,都涉及个人的责任,企业家必须“居安思危”,在享有特权、荣誉的同时,还要牢记不能得意忘形、触犯刑律。

    (作者单位:山东振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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