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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茅台”商标公告期结束 商标大战将进入拉锯战

2013/2/17 字体: 来源: 作者:

2012年10月20日是贵州茅台集团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公告期的最后一日。记者查询后获悉,茅台本次所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4个商标都面临大量异议申请,而且几乎所有异议都处于待审状态,这意味着这场商标大战必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7月20号,贵州茅台集团提交的“国酒茅台”商标申请通过了国家商标局初审,随即进入了为期3个月的公告期。10月20日,公告期到期,记者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发现,茅台本次所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4个商标显示的状态均为异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3个月内共收到多达95件次异议,除2件异议不予受理外,其余93件目前都在“待审”阶段。按照《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程序,商标注册申请异议期结束,如果商标局裁定异议成立,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也就是不能够获得商标注册的核准。如果是认为异议不成立,就将核准商标注册。

      作为国酒茅台商标注册首个提出异议的酒厂,山西汾酒集团20号当天也发布声明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该商标注册的进展情况。同时将保留行使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同时提出异议的五粮液集团也表示,希望商标局能够裁定异议成立。

      记者了解到,茅台酒厂方面对于这次国酒茅台商标的注册也是寸步不让,目前也在等待商标局的裁定结果。如果商标局裁定异议成立,茅台酒厂也有提出复议的权力。

      我国对商标实行的是四级审查程序,异议的裁定结果并非是最终结果。异议的任何一方如对该裁定结果不满意,就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不行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请求确权,最后还可上诉到北京市高院做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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