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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起诉腾讯涉嫌垄断“市场范围”成为判定关键

2013/4/18 字体: 来源: 作者:

  

本报记者 贺 骏

  

  从2010年10月开始的“3Q大战”,正在演变成一场持久战。随着4月11日360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的起诉腾讯,这个事关“垄断”的案子,已经演变成中国互联网业最高级别的纠纷。

  

  对于为何要在一审败诉后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360方面表示:判决对相关商品市场、地域市场和时间市场的界定均存在错误,并且一审判决认定腾讯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属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此外,一审认定腾讯没有实施搭售行为,也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均损害了360的合法权益,因此提起上诉。

  

  据悉,360的上诉请求包括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支持360在一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同时,判令本案诉讼费均由腾讯承担。

  

  对于360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自己,腾讯方面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对此不予置评。”

  

  而360方面则对《证券日报》表示:“此案已经进入最高法院层面且已经受理,其他的不便再多说。”

  

  360与腾讯互相索赔上亿元

  

  2010年10月,360相继推出“隐私保护器”和“扣扣保镖”,腾讯认为360此举存在不正当竞争,2010年11月3日,腾讯发布“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要求用户“二选一”,要么卸载QQ,要么卸载360软件。此后,相关部门的斡旋下,360召回了“扣扣保镖”,QQ也与360恢复兼容。

  

  不过,事情还远未完结。2012年4月,腾讯在广东高院起诉360不正当竞争,360同样在广东高院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60的1.5亿元和腾讯的1.25亿元相互索赔,也成为中国互联网历史上金额最大的诉讼案件。

  

  今年3月28日,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一审宣判。广东省高院驳回360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认为,即时通讯与微博等构成强竞争和替代关系,而且这是一个全球性市场,充分竞争,腾讯不存在市场支配地位,也不存在滥用问题。诉讼费用79万元由360承担。

  

  据《证券日报》了解,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目前还没有公开进展。腾讯和360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也表示不知情。此前,2012年9月18日,广东省高院曾就该案进行公开审理,至今尚未宣判。

  

  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对《证券日报》指出:“如果不出意外,腾讯对于360的起诉很可能也会驳回,否则360除了之前败诉要交79万元诉讼费之外,还要赔给腾讯1.25亿元,这个可能性不太大。”

  

  “市场范围”成案件关键

  

  随着案件进入到最高法院层面,除了互联网人士之外,越来越多的法律专家也开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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