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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审理极其少见的商标权追溯案

2014/12/16 字体: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美国最高法院本周开始审理一起涉及 “追溯”行为的商标纠纷案,法院近90年没有接触过此问题。

  韩亚金融集团诉韩亚银行一案涉及的是商标法律制度中的一个技术性理论,即商标权利人可追溯相似商标中的在先权利以赋予后续商标优先权。

  法院允许追溯,以保护商标所有者在每次略微更改商标时不会失去优先权,但只有在“极其狭隘”的情况下当商标在“法律上是等同的”才能适用该原则。

  美国最高法院于12月3日审理此案,并将讨论追溯裁定是法官负责的法律问题(a question of law)还是陪审团负责的事实问题(a question of fact)。

  霍尼曼(Honigman)律师事务所的安里萨.克莱默(Anessa Kramer)说:“韩亚金融集团诉韩亚银行一案很可能会引起研究商标的学者和从业者的兴趣,因为它涉及‘追溯’问题,以及追溯裁定到底是法官负责的法律问题还是陪审团负责的事实问题。追溯是一个法律理论,允许商标所有者‘追溯’相似商标中的在先权以给予后续商标优先权。”

  现有纠纷涉及两家韩国金融机构,斗争的重点是“韩亚”(hana)这个词,该词在韩语中的意思是“第一”或“唯一”。

  具体而言,原告韩亚金融集团声称它在1995年就开始使用“HanaFinancial”(韩亚金融)商标,而被告韩亚银行直到2000年才开始使用“HanaWorld Center”(韩亚世界中心)商标,因此韩亚金融集团享有使用在先权利。

  但是,被告辩称它在1994年就开始使用“Hana Overseas Korean Club”(韩亚海外韩国俱乐部)商标,因此它建立了优先权,该使用商标可被追溯至所使用的“‘Hana World Center”商标。

  韩亚银行和国际商标协会(INTA)强烈要求法院裁定追溯是一个有关先有商标和现有商标是否塑造了相同的商业印象的事实性问题。

  INTA称2014年10月发布的一份法庭之友简报称追溯应该是一个基于消费者印象的事实问题,因为按理说这是随着时间推移评估商标持续性的最佳方式。

  INTA说:“法院在追溯案件中的作用是裁定被追溯的商标根据适用商标法原则是否享有可持续的商标保护。如果类此保护不存在法律障碍,追溯问题应交由事实认定人来决定商标是否塑造了相同的商业印象。”

  INTA补充说:“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定应得到肯定。”

  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名联邦法官在2011年6月将上述问题提交给了陪审团,陪审团发现韩亚银行并未侵犯韩亚金融集团的商标,因为前者可将“Hana Bank”(韩亚银行)的使用追溯至“Hana Overseas Korean Club”(韩亚海外韩国俱乐部)的优先权日。

  2013年11月,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肯定上述裁定,指出此问题涉及大量事实,呈递给陪审团是适当的。

  法院裁定,陪审员“可合理判定在整个相关时间段,这些服务的普通购买者拥有一种连贯性的印象,即被广而告之的服务是由韩亚银行提供的,而且其商标之间没有重大差别。”

  韩亚金融集团在2014年4月申请上级法院下达诉讼文件移送命令,称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先例使之“无力”推翻陪审团的裁定,即“巡回法院应无法容忍将追溯问题作为法律问题”。

  “由于巡回法院在重要的法律问题上出现分歧,而且法院在影响案件结果的处理方式上出现错误,所以上级法院进行审查是合理的。”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罗纳德.曼(Ronald Mann)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博客上说自卡尔文.柯立兹(Calvin Coolidge)总统执政后法院就没有讨论过这个问题,当事方在建构应呈现的论据上要花很大力气。

  罗纳德.曼说:“当看到韩亚金融集团诉韩亚银行的案名时,无疑此案是一场商标纠纷。它让大法官重新思考一个基本问题,因为它涉及一个近90年来法院从未思考过的商标法领域:上一个有关该问题的裁定是由大法官霍尔姆斯作出的。”(编译自intellectualpropertymagazin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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