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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森博格:高通没有在中国进行专利诉讼的必要

2015/11/23 字体: 来源:财新网 作者:张而弛

    对美国芯片厂商高通来说,知识产权既是公司之本,也是烦恼之源。作为全球最大的手机芯片厂商之一,高通手上掌握着大量3G和4G相关的专利,并通过授权取得巨额利润。但同时,其高额的专利许可费也让手机业界颇为不满。中国、欧盟和韩国均对高通发起过反垄断调查。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高通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对其处以60.88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创下中国反垄断罚款最高纪录。
    此次反垄断调查的余波至今未平。11月初,高通公布2015财年第四季度财报,显示公司净利润为1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滑44%。在分析师会议上,高通总裁德里克.阿伯利(Derek Aberle)将此部分归咎于一些中国手机厂商瞒报销量,或停止支付专利许可费。在那之前,高通与中兴和TCL签署了全新的3G/4G许可协议,但关于厂商瞒报销量等问题,高通并未能拿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近日,记者在北京独家专访了高通执行副总裁、首席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唐纳德.罗森博格(Donald Rosenberg),向他询问高通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共享的看法。虽然此次采访发生在最新这轮争执公开之前,但高通表示,其立场未变。
    记者:在知识产权方面,高通是不是还面临着一些问题,是你们希望中国政府和社会能够解决的?
    罗森博格:是的,我猜是专利授权。我希望,当专利授权的厂家与被授权方谈判的时候,被授权方能够采取负责任、合理的态度,积极地进行谈判。在签约后,双方可以继续支持并推进合作。
    现在,我们正在与中国及其他国家的多家手机厂商进行谈判,希望通过双方的商业谈判圆满地解决问题。历史来看,高通在中国所进行的产业合作,和中国的商业谈判,最终双方都能获得满意的结果:解决问题,签订授权合同。我们的业务依赖于双方协商解决,达成协议。
    在全球,高通有250家被授权的设备制造商,其中超过100家在中国,我们在中国的商业谈判中有很多很成功的案例。如果有个别的厂家拒绝谈判,或者毫无诚意达成协议,作为专利的拥有者,高通在万不得已时,也会考虑怎么维护自身专利的合法权益。
    很幸运的是,截止目前,高通还没有在中国进行专利诉讼的必要。但如果哪天,确实需要进行专利权的维护,我们希望且坚信,在中国的大环境下,我们能够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记者:许多中国人会有一个观点,就是在发展中国家,保护知识产权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中国获取新的技术、在产业中取得领先的地位,并提出了“知识产权保护是把双刃剑”的观点。你是否认同?
    罗森博格:首先,我个人并不赞同“知识产权是双刃剑”这个观点。从历史来看,发达国家在基础和关键技术上做出了投资,的确有必要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中国家要从发达国家获取和使用知识产权需要付费。很自然地,发展中国家会认为有点吃亏。
    但发展中国家一旦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就会开始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以保护自己的利益。我认为,这很好地证明了知识产权保护不是一把双刃剑。随着国家的发展,各个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的理解也会与时俱进。
    记者:我们看到,有很多科技企业,比如谷歌,采取了开源的方式,建立起一个生态系统,这给其它人的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一方面,我们当然希望保护知识产权,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人们可以共享知识,鼓励更广泛的创新。那么,该如何在这两者之间取舍?
    罗森博格:人们在思考知识产权的时候,往往没有意识到,专利本身是一个非常精密的系统,而这个系统已经考虑到如何分享发明和创造。这个“平衡”已经存在于美国和全球各个国家的专利系统中。当你申请一个专利时,你必须在专利申请的文件中非常精确地描述你发明和创造出了什么,以便行业内中拥有普通技能的人能够去实现它。而且你要设一定的界限——哪些是我发明的,哪些是以前就有的东西。你只有在披露了这些信息以后,你申请的专利才能获得通过。这个过程就是一个分享知识的机制。
    专利是政府给予的一个排他权利,这个权利是有一定的期限的。作为交换条件,你要把专利涵盖的发明和创造告诉全世界。这有一个好处,全世界都知道你做了什么,更重要的是别人可以在你发明的基础上做出更多的修改,提出更好的建议。
    在这样的情况下,其他人能找到更好的或者是不同的解决方案。这其实是在鼓励创新。所以,专利与创新其实是相辅相成的,专利是促进创新的。
    记者:对于高通来说,专利又意味着什么?
    罗森博格:专利是一个社会契约。我让全社会的人看我到底发明了什么,其中包含了足够的细节。作为回馈,社会给我们的发明创造赋予知识产权。许多公司在这两者之间找到了平衡,即把我们的发明提供给全世界的人。
    当然我们需要一定的回报,这个回报就是我们知识产权授权的费用。专利权本身是一个排他的权利,理论上我的专利保护我的发明,我不需要跟别人分享,只有我可以使用这个发明。但作为一家专利授权的公司,高通通过知识产权授权的商业模式,这个费用就是对我们以前投资的补偿。它可以帮助我们开发下一代的技术并实现对现有技术的演进,由此产生更多的发明创造。我们把这叫作“良性且有价值的商业循环”。
    如果你把专利保护机制拿走,那么小企业或者是单个的发明者就没有办法通过发明创造获得合理的回报,他们也就没有激励花这么多的时间来做出发明。如果没有专利保护,创造和创新的氛围将不复存在。
    记者:但是,高通并不是小企业。有人会说,高通的专利已经写入了许多行业标准,人们避无可避。对于这些基础性的专利,该如何共享呢?
    罗森博格:从某种程度上讲,每一个专利都可以是基础性的,因为每个专利涵盖了特定的技术。如果别人想使用这个专利技术,可以说这个专利就是基础性的专利。
    你刚才提的这个问题,我可以理解为你指的是标准必要专利。首先,请允许我解释一下标准制定的过程。这需要不同的企业坐在一起,通过协商和讨论达到共识,来制定相关企业的标准。在无线通信的历史上,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厂商最终对核心的技术制定出了标准,而高通就是其中之一。高通对制定无线通信标准做出贡献的过程可分两个层面:第一,你要做出标准化的贡献,一定要及时地对这个专利做出一定的披露;第二,你要同意把相关的专利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来做出授权。这两者是同时进行的。
    有人可能会说“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很难界定,但历史证明,这个原则对于整个行业来讲非常有效。有很多厂商以前不在这个行业当中,但如今在这个行业中做得非常成功。他们使用了高通的知识产权,但因为我们公司有“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我们公司的知识产权不会阻止他们有效、合理地在行业中竞争。
    记者:你提到,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是经历了200多年的演进才达到现在这个阶段。而当下,中国跨国企业日益增多,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也越来越大。在这方面,你对中国现在的知识产权现状,以及政府该如何改善它,有什么建议吗?
    罗森博格:首先,我想说明一下,我可能没有资格对中国政府做出任何建议,但我们可以做出一些鼓励。我想提出的一点是,希望中国能够尽量多地保护知识产权。
    具体的建议之一,就是要提高专利本身的质量。从历史的角度来讲,专利体系可能有一定的缺陷,使得公众对于专利体系本身失去信心。很多情况下,这是由于专利本身的质量不够高。我们看到,有时候,专利拥有者去法庭诉讼,希望行使其专利权利,结果法庭发现他的专利是无效的。

    很多情况下,专利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很浅显易见、不值得保护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提高专利本身的质量,确保已经授权的专利是确实有效的专利,对于提高公众的信心和完善整个专利体系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这方面做了相当不错的努力,在提高专利质量和提高专利申请效率上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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