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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大中型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3/3/13 字体: 来源: 作者: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刘文涛律师

摘要

  

合同是市场主体自由谈判,以促进资源向更高价值转移的最主要交易形式,是当事人双方为确认某种事实而达成的具有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协议。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而合同则是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的经济纽带,是对外经济交往的主要载体,同时也是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来源。

  

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作者着眼于我国企业的管理实际,从企业所处的宏观环境变化和企业自身的历史经验进行对比分析,总结以往合同管理的利弊得失,探索合同管理的新途径,以达到通过合同管理有效防止企业经营风险的目的。本文紧紧抓住合同是企业对外意思表示这个核心,运用法律经济学、系统理论的研究方法,从分析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入手,论证合同管理系统化建设措施,以及实施后取得的成效,以期对企业合同管理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

合同 管理风险 体系建设

  

合同管理对于一个现代企业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防范企业风险的最后一道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在我国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因为历史上的、认识上的、法律上的、制度上的原因,存在诸多问题,使企业总是处于经营风险之中,对企业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建设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包括完善的管理机制、系统化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先进的管理手段;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队伍使上述体系得以有效运转。下面本文将分合同管理的地位、存在问题、解决措施三部分展开论述。

  

 

  

一、合同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1、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要求。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和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是政府的附属品,不具有真正的主体地位。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政企分离,企业被赋予市场主体资格,成为自己的主人。市场主体之间的行为通过意思表示来完成。而如何进行意思表示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再贴近些说,是合同经济,现代社会也是合同社会。在充满各种风险的市场中,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

  

对市场来说,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的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对企业来说,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由此可见,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

  

2、我国合同法律的完善使合同当事人自身责任加重。

  

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我国原经济合同法对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的规定过于严苛,当事人必须被迫就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无形中增大缔约成本。八十年代平均每年有合同总数的10%-15%的合同被法院宣告是无效合同。这也使某些企业一旦违约处于不利状况,就设法把合同说成是无效的,如说合同没有加盖合同专业章或公章,签字人没有经过领导的授权,营业执照上没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等等。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只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而之所以会采取这种手段,是因为当时的合同法和政府管理经济方式提供了这种可能。这种情况显然不利于经济的发展。1999年合同法修订以后,规定具备主要条款即可成立合同,或者合同不具备某一条款时可以通过一些附随性条款来弥补,“从而放宽对合同成立的限制,促使当事人达成更多的交易,并极大地减少合同履行以后又因被宣告不成立而产生的财产的损失和浪费。” [i]

  

法律环境的这种变化使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更加自由。合同法律的前提条件是假设合同当事人是有理性的,对合同的权利义务有充分的理解,对合同可能带来的后果有充分的预测。一旦企业做出意思表示,就必须对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负责。中国有句成语叫“尾大不掉”,对于那些大型企业来说,对外意思表示行为复杂,控制难度也大,因此更加需要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

  

3、入世之后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更加重要。

  

2001年12月11日,我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在入世之后的新形势下,中国企业被置于与国外企业基本相同的市场规则尤其是法律规则之中。对于国内企业来讲,要达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的目标,必须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的战略,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一方面,中国企业的产品要走向世界,参加全球范围内的市场竞争。在加入WTO后,企业更要应对国外大公司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及面对国际市场上的反倾销、反补贴的种种压力。这些情况使得国内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时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险。防范这些风险就需要了解、掌握、通晓国际市场竞争规则,并遵守国际市场规则。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企业在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中离不开合同。目前我国企业都是以合资、合作、转让等形式从国外引进技术为我所用,在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谈判、制订合同。如果这一过程把握不好将严重损害我方利益,导致投资失误。这就需要企业有较高的合同管理水平和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国内企业不仅要缩小资源、科技等方面与国外大公司的差距,更需要在法律方面特别是合同管理有所作为。在法律制度层面,我国的《合同法》大部分条款借鉴了《联合国国际货物购销合同公约》,吸收了以英美法系合同原理的许多东西,如要约和承诺、不安抗辩权、预期利益赔偿等等,这些都是和国际惯例接轨的新的法律思维和做法,与国外制度差距已经不大。但是我国企业管理方式和水平,特别是合同管理与国外企业比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也是国内企业缺少竞争力的重要原因。

  

 

  

二、我国企业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没有签订,使企业存在风险。法律经济学依据交易所需要的时间,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交易区分为瞬间交易和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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