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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凉茶之争”再升级 诉中禁令适用性引争议

2013/3/18 字体: 来源: 作者:

  

中新网3月15日电 日前,加多宝突然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出一份致两会代表、委员的公开信,猛烈质疑广药集团向其追讨10亿元“天价赔偿”的合理性,这一时间导致凉茶之争再度升级。

  而广药集团随后针对加多宝的控诉“一一举证”,提出五大拷问,指出加多宝的所谓公开信正是想通过引导社会情绪来博取同情。其一边在市场上通过捏罐、制造流血冲突等行为强势掠夺王老吉的市场,一边扮演“弱者”博取民众同情。

  昨日,《北大商业评论》在北京举行圆桌论坛,邀请众学者就加多宝广药近期纠纷进行讨论。其中,广州中院此前下达诉中禁令裁定书,裁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语成为了焦点话题。

  “诉中禁令”引发争议

  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对这个案件中申请的诉中禁令表示了不理解。吴法天认为,“我们理解一般的诉中禁令是针对与商标权的,包括专利权的案件里面,而且用得比较少。跟我们普通民事案件有一个诉前的商业保全一样,申请的是一个临时性的措施,不是一个判决,是一个执行的最终的东西。要限制别人采取这种措施的话,自己要提供一个相应的担保,这里有一个风险的衡量,而且法院决定采取这种措施的时候,应该是非常谨慎的。但是这个案件里面,我看法院里面所提到的,他可能侵犯了广药集团的权益,可能会对他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

  吴法天表示,现在审理的是不正当竞争的案子,不是商标权的案子,所以用专利权案件里面的常用措施去限制一个不正当竞争的案子,在法律适用上是存在问题的,所以从诉中禁令上来讲,适用这个法律上可能是存在问题的。

  人大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向松祚也提出了广州中院是否存在着运用法律不当的问题,“他用这么一个广告语,全国销量最多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这个东西侵了他的权吗?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值得怀疑的事情。如果他用一个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法律上是不是适用于‘诉中禁令’。”

  政法大学和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指出,在此次的禁令里面提到,之前红色罐身名为王老吉的饮料已畅销中国多年,而且处于凉茶饮料的领先地位。提这句话的时候,这个工作是谁做的呢?是谁使它处于另差的领先地位的呢。因为当判决书这么判的时候,表明这个法官并没有站在一个完全中立的位置,正因为这样才引起了很多人的诟病。

  民企法律意识不足

  向松祚认为,对民营企业来讲,要吸取一些教训,企业的法律意识、产权意识确实不是很牢固。等到利益遭到侵害的时候,才想到法律意识和产权意识的问题。他说,“你对自己的产权不够,往往其实就是说你对别人的产权也尊重不够。”

  胡继晔教授也谈到了民企的先天不足。他认为,“民企一个重大的不足还是说法制意识不足。所以,我记得很多的企业,当他们只有遭受重大损失的时候,才会后悔,加多宝当年就是法律意识太淡薄。如果当年的法律意识非常好的话,就不会来租这么一个商标了。”

  收回商标并非“硬抢”

  复旦大学企业管理系主任教授苏勇则认为在加多宝给“两会”代表和委员一封信中称“广药集团把商标抢回去”的说法并不合适。苏勇教授以“租房子”的事例来打比方,“房东出租房子十年,时间到了,要收回来了,不是说硬抢回来的。”

  同时苏勇教授认为广药集团是“争气不争财”。广药集团虽然拿回了“王老吉”的品牌,但似乎没有把主要的精力用在继续把商标或是品牌做大做强,延续以往的发展的态势。企业是要追求盈利,要追求把企业做强做大的。广药集团在这个方面是有一点失责的。

  苏勇教授还表示,“从企业经营角度来讲,品牌归属权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你投了那么多资金,人家现在要拿回去了,你叫冤枉,是叫不出来的。所以这个品牌也是属于人家。所以我觉得这个提醒我们中国企业要做大品牌也好,要做强企业也好,首先要把这个归属牌,这个产权,我们讲权责明确了。所以这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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