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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企业法务在崛起

2013/3/20 字体: 来源: 作者:

  在过去,当公司进行大规模裁员时,企业法律顾问大都是免于受难的。但是在2012年的“首席律政官员论坛”会议上,当出席会议的首席律政官们再次被问到,他们是否依旧认为情况是这样的时,没有人举手赞同。
    然而,这并非是坏事。“有权就有责。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的参与度和重要性在提高。”一位资深企业法律顾问说,“所以,他们要承担的责任就更大了。”

      法务日益融入企业管理
    “首席律政官员领导论坛”是在曼哈顿纽约体育俱乐部举行的的菱形执行官论坛的一部分,它的2012年主题是,关于企业内部法务律师越来越多的被期望也拥有商业头脑。人们越来越认为,顶级律师应该对其部门或者企业的运行成本负有责任,法律部门的成功与整个公司的成功是联系在一起的。这个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公司总法律顾问现在被认为不仅仅是主管律政的官员,也是公司战略意义上的业务伙伴。
    “20年前,总法律顾问会独占一个山头,与其他企业最高管理层几乎是互无往来。”德勤财务咨询服务的负责人塔米卡•瑞玛歌莉娅说道,“但是现在许多总法律顾问发现自己和这些公司高级执行官坐在同一张桌子上了。”托马斯•莫里亚蒂是麦德科健康方案公司的总法律顾问,他说他的部门已经让企业法务律师深入到了公司的每一个业务单元——去担任“迷你总法律顾问”。他发现这个做法增加了企业法务律师的知识并提高了他们为顾客提供服务的效率。
    安信龙公司的律政主管官员巴特•斯瓦茨认为,高级律师参与制定公司政策或者管理除了法律团队以外的部门并不是令人吃惊的事,并且如果能够用财务术语向首席财务官解释他或她正在将成本作为法律部门决策过程的一个考虑因素,对于法务部的主管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会使首席财务官感觉到法务部是一个运行良好的业务部门。
美国企业法务地位和重要性的上升并非一个个别现象,而且已经悄然持续了数年。
    美国律师界内的观察家们早已经注意到这个现象,并把它和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放在一起研究。他们认为,企业法务的崛起和大型律所的衰退几乎同时发生,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伴随着律所的动荡
    本•海涅曼是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前任总法务律师,目前是哈佛大学法律与肯尼迪学院的高级研究员,海涅曼在美国企业法务业内享有很高的声誉,曾被誉为是“企业法务律师行业的大思想家”。
    海涅曼日前写了一篇题为“法律顾问的崛起”的文章刊登在《哈佛商业评论》上,该文章是对《纽约时报》“生意经专栏”(New York Time  DealBook column)最近一篇由安德鲁•罗斯•索尔金写的题为“大律所走进动荡时代”文章的回应。海涅曼在索尔金对法律行业的概述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对于企业法务律师的观点。
    海涅曼认为,索尔金的文章没能“探讨一下最近25年来最重要的新发展之一:总法律顾问和其他直接由企业聘请的内部律师在角色、地位和重要性方面的崛起”,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
    海涅曼直接引用了索尔金和其同事的报道用语,对其进行补充说道:“任何关于‘大律所’面临的‘动荡时代’的报道都不应该忽视企业内部法务律师的崛起。”
    海涅曼提出了两个“美国大型公司重要的变化趋势”,他认为,这两大趋势使得公司的首席内部法务律师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变得如此重要。
    第一,公司首席执行官和公司法律、道德、公共政策、国家与地缘政治风险等方面的委员会的主力顾问现在常常是公司总法律顾问,而不再是律所的高级合伙人。
    海涅曼认为:“总法律顾问现在已经是高层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他不仅提供法律及相关方面的建议,而且还参与商业问题方面的具体讨论和辩论。”根据海涅曼的观点,这种地位的转变与诉讼领域、劳动就业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以及其他实践领域对企业法务专家增长的需求相吻合,它导致了“总法律顾问的素质在过去二十年内急剧上升”。
    第二,由此,这个相关的、巨大的权力由外部私人律所转移到了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手中。海涅曼认为,权力转换已经产生了一个新的动态系统,在这个动态系统中“内部法务律师已经打破了特定的律所先前享有的与特定的公司之间的垄断关系”,并且在现在这个动态系统中,外部律所现在因此经常需要“为生意而竞争”。
    根据海涅曼的观点,权力转移到总法律顾问的手中意味着,内部法务律师“已经锻炼出了新的领导能力和与律所合作的能力,并且对资金形成了新的竞争和控制关系”。
    根据海涅曼的分析,作为外部顾问律所的大律所军团所感到的危机,在某种程度上是与内部顾问律师的不确定性相关的。他认为:“律所存在着危机,而与此同时,总法律顾问和其他内部法务律师的在数量、声望和报酬方面持续增长。”

      机遇与压力并存
    企业法务律师的良好前景还体现在就业市场的景气和薪酬的上扬趋势上。
    法律定位公司的罗伯特•华夫法律网站发布了它最近的调查指南,分析了法律薪酬和行业雇佣趋势。根据一份对200位美国大型律所和公司律师的调查显示,整个法律界“对企业法务律师、合同管理人和合规经理人有着更高的市场需求”。该调查分析说:“希望缩减外部法律开销的公司法务部正在通过雇用更多的合规经理人、合同管理人等而扩张其内部能力。由于法务部采取了这种更有前瞻性的方法来保护和提升其公司利益,这些专业目前有着强烈的市场需求。”
    罗伯特•华夫法律网站的调查报告对于企业法务的薪酬数据部分单独做了统计。他们按照职位和经验的不同,给出了2011年企业法务的薪酬的数据及2012年的部分预计数据。
    根据该调查,美国最有经验的企业法务律师(10到12年的经验)2011年的薪酬在126250到218250美元之间,2012年薪酬预计在130750到225500美元之间;刚入行的企业法务律师2011年的薪酬范围是63750到95500美元,2012年的预计薪酬是64000到98250美元。
    加拿大企业法务律师薪酬范围稍有不同。有经验的企业法务律师2011年的薪酬范围是135500到219000美元,2012年的预计薪酬是140250到225000美元;刚入行的律师2011年薪酬范围是57500到76000美元,2012年的预计薪酬范围是58000到77250美元。
    但良好的报酬前景也意味着,职业和企业对于企业法务律师会提出更高的要求。首席律政官员领导论坛的专题小组成员预测说,更多的总法律顾问将须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或者其他的商业管理训练以补充他们的法律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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