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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对手》:百度文库侵权了吗?

2011/4/7 字体: 来源: 作者:

节目现场
节目现场

   4月8日下午消息,央视财经频道《对手》节目今天晚上21:55分将播出节目《百度文库侵权了吗?》,红蓝双方围绕“在法律上,百度文库能不能被认定为侵权?”进行辩论。以下为该节目文字实录:

  嘉宾名单:

  汪 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文著协法律顾问

  于国富: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盛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首席顾问

  张春蔚:财经评论员

  石述思:《工人日报》要闻部主编

  胡延平: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总经理

  高晓松:知名音乐人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来到大型财经辩论节目《对手》,我是王凯。由于现在百度文库的出现,它被卷入一个侵权的纷争当中,为什么要把这个话题拿到今天来辩论,我们不是说要做一个法官的角色裁决出谁到底是对的,谁到底是不对的,而是想站在一个公众的立场大家去分析,作为一个商业案例,到底留给我们什么样的东西。

  今天我们的第一个辩题是什么呢?在法律上,百度文库能不能被认定为侵权。有请红方的第一位辩论嘉宾,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汪涌先生,有请汪涌。

  汪涌:百度公司的百度文库未经作者许可,提供作品的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持人:好,咱们掌声请出蓝方的第一位嘉宾,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盛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首席顾问于国富先生。

  于国富:我认为百度文库侵权这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在不考虑具体行为人,案件具体情况的时候,我们说百度文库这个平台侵权是错误的。

  主持人:好,谢谢,谢谢,双方每人两分钟的自我观点阐述时间。

  汪涌:百度文库是一个什么样的主体和一个角色呢?在技术上它叫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于信息存储空间这样一个服务商,它要承担一个版权上的责任,这个在法律,在《信息网络传播管理条例》的第22条有明确规定。

  它承担责任的一个基础就在于它非常清楚地知道在上用户上传的这些内容是没有经过作家授权和许可的,那么它仍然置放于网络的空间中,供用户来下载和阅读,毫无疑问,它就不能够再援引避风港的原则来免责,应该承担相应的网络责任,这是《信息网络传播管理条例》里面的明确规定。

  另外,去年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36条,网络责任商侵权里面的第三款讲到明知的规则,如果网络服务商知道在自己的网络存储空间里面提供的内容是侵权的话,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就要承担相应责任,这也是很明确的。

  另外,从百度公司自己的表态来看,他也道歉了,李彦宏讲如果管不好就关掉,我想它如果没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大可不用,第一,不用道歉。第二,管不好的情况下关掉。百度作为一方来讲,他也知道百度文库目前提供作品的行为应该在法律上受到制裁。

  于国富:我刚才就已经说了,百度文库侵权这句话是一个伪命题,为什么这么说?大家看我手里拿了一张图片,这是什么,这是一把菜刀,菜刀侵权了吗?菜刀有没有侵权?大家有可能会说菜刀怎么会侵权,侵权不侵权。

  菜刀是用来切菜的,大家做饭都离不开菜刀。如果现在有人说,菜刀可以用来杀人,由于菜刀可以用来杀人,菜刀本身就是侵权的,既然它本身就是侵权的,那么应当禁止它的出现,那么这个说话是错误的。

  为什么是错误的,这就引出来我们的一个观点,就是当一个产品它具有非侵权的实质用途的时候,那么这个产品本身不应该被界定为侵权。作为百度文库来讲,百度文库有非侵权的合理用途。

  应该说中华传统文化有至少五千年的时间,而《著作权法》给我们保护的作品是什么呢?是作者的终生及其死后50年,假设这个作者能活100年,死后再有50年,一共150年的作品,和我们中华五千年的传统文化相比,哪一个更多。

  那么在中华五千亿年传统文化,在百度文库上去分享的话,能够提高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素质,但是如果我们仅以3%不到的这么一些可能会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而封掉百度文库这样一个知识平台的话,我们就犯了把菜刀认为是一个违禁品这样一个错误,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前面我们那个小片里面看到的大部分是娱乐事件的炒作模式,我们有多少人真正关心过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好,那么我现在告诉大家法律的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里面明确给我们做出了界定,百度文库的方式叫互联网存储服务提供,对于互联网存储服务提供者具备五个条件的时候是要免责的。

  第一,明确标示该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提供的。第二,未改变服务对象的作品。第三,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提供的作品侵权。第四,为从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获得直接经济利益。第五,在接到权利人通知以后及时删除。

  这个法律规定就是我们经常所提到的避风港原则。避风港原则在百度文库中有没有用到?用到了,在咱们2010年的时候,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曾经引用避风港原则审理过有关百度文库的案件,并且认为百度文库符合五个条件,并且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主持人:经过一番辩论,现场有一个投票表决的结果,下面我们说什么,免费下载这种模式到底真的让我们老百姓受益了吗?这就是我们今天第二轮辩论的话题。爱请第二轮的两位辩论嘉宾,这就是红方财经评论员张春蔚女士,有请春蔚。

  张春蔚:偷窃来的锣儿是敲不得的,我砸了作家的饭碗,其实老百姓也会断炊。

  主持人:谢谢,掌声请出《工人日报》要闻部主编石述思老师,有请。

  石述思:我听着收费就直哆嗦,尤其是面向公众的收费。

  主持人:谢谢,请就位,来,春蔚,两分钟计时开始。

  张春蔚:我们看到3•15本来是消费者维权日,最后我们发现是一群生产者要维权,一群作家,而且这群作家还不是说岌岌无名的人,他们还都是有名的作家,他们站出来要维权,为什么呢?因为这是砸他们的饭碗。

  我们都知道中国有句老话,从来学问欺富贵,真文章在孤灯下,写文章多苦,一个字一个字码出来的,不是像这次我们看到作家出来尾欠,还不是唱歌,演艺界方面的,因为他们除了写字没有别的方式,他们既不能商演,也不能出去走走穴怎么样,通过其他方式为自己获得更多的东西。

  即使像韩寒说,我从来不写不卖钱的事,但是我们看到在百度事件当中,他写了两篇不要钱的博文,但是这两篇博文带给大家的是什么?告诉大家,作家的饭碗被砸了,而且还不是简单被砸,是在他们成名之后被砸掉,这是多么地残忍。

  其次还有一点,这个东西我们看到百度文库表面上他说作家只占很小一部分的比例,甚至中间还出现过一段偷换,怎么说?你在作家的版类当中看不到作家的东西,但是在财经类当中,你还能搜出来,最后真的像地道战所说的那句话,打一枪换一炮,没有一枪是空的,最后觉得怎么我们的东西维起权这么难。

  为什么说有一个纵容的问题?本来我想做一个不侵权的人,但是没办法,我如果想在百度文库上下载,我就必须传好东西,而且不是传一般的东西获得积分,我必须传更好的东西,这个时候怎么说?

  你就必须偷着、藏着、揄着往里传一些私货,或这些私货最后还会被曝光,但是所有拿到的人觉得白拿的,很舒服,但是有一点,老百姓可能眼下很舒服,但是你付没付钱,其实也付了,你付的是上传的时间成本,你复印的成本,上传的成本,所有的东西其实都是成本。百度侵没侵权是什么,看不明白是智商问题,装不明白是立场问题,是道德问题。

  百度文库它不是一个全面意义上的免费,这种免费是通过变相的方式达成的,很多人以为我通过免费的下载就叫免费的话,那这个时候我觉得他是把免费这个概念狭小化了。

  实际上在这个过程当中,大家支付了更多的溢价,包括你的时间,包括你的劳动,包括你的带宽,包括你必须参与到这样一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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