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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门纠纷酷6被判侵权 法院判决酷6赔偿优酷10万

2011/1/20 字体: 来源: 作者:

       因为世界杯足球赛转播,视频网站优酷和酷6引发“流量门”口水战,两公司互诉对方侵犯名誉并索赔100万元。12月20日,这两场官司中的一起在海淀法院宣判,法院判决酷6断开侵权网址链接,赔礼道歉并赔偿优酷维权费用10万元。酷6告优酷的案件仍在审理中。

       6月11日,酷6网获得央视网授权,同步直播南非世界杯的揭幕战,第三方监控显示浏览量最高值达到每天3.99亿次。这一数字对外公布后,优酷网发表言论质疑其数字不实。酷6网也反驳称优酷是出于嫉妒才诽谤,双方的激烈对攻被网友称为“流量门”。

       此后,酷6网将优酷网起诉到法院,称竞争对手优酷捏造事实、指使员工向广告客户群发诽谤性邮件,通过“枪手”发表质疑文章恶意攻击酷6,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商业信誉。为此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而优酷也以侵权名誉权为由起诉酷6,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00万元。

       法院对后一起诉讼审理认为,酷6公司在其网站首页针对优酷设立专题进行批判,却未能提供言论内容真实的证据,而且相关侵权言论扩散面广泛,已被很多网友关注和知悉,造成了优酷一定程度上社会评价的降低。虽然酷6称是优酷先发表诽谤言论,他们的反击属于正当防卫,但即使优酷确实侵权在先,酷6也不能“以恶治恶”,其行为仍不能超出必要限度。

       对于网友在酷6网上发表的评论,法院认为虽然部分言论用词不雅或有些偏激,但网友有发表相关评价、批评甚至发泄不满情绪的言论自由,网络服务提供商对此应有一定的忍让和承受能力。因此酷6网不必删除相关的网友评论,也不必就此承担侵权责任。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记者 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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