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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务落实民法典七项新规的路径探寻

2020/7/28 字体: 来源: 赛尼尔法务管理 作者:王大越、张亚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法律与监管事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赞成票高达99.8%,从此宣告我国迈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开启了我国民事权利保护的新阶段。



一、充分认识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典,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民法典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不仅吸收了既有民事法律中的民事权利,而且根据时代发展进一步丰富了民事权利种类,有利于更好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法典完善了我国民商事领域的基本规则,企业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其中对企业影响较大的内容主要体现在物权编、合同编、侵权编,以及新增的人格编,其调整的内容将成为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指引,对推动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二、重点关注民法典实施的七个方面

民法典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84章,1260条。民法典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每个市场主体的基本权益,民法典的实施将对企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文结合业务实践,重点分析了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在产权保护、合同交易、人格权保护、权利救济等方面对公司法务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 拓展资产权益维护新思路

物权编在现行物权法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要求,结合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物权保护制度,增加了对物权“平等”保护的规定,通过对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的制度设计,实现产权清晰和物尽其用的效果,让公民财产得到更有力的保护,也对企业进一步加强财产权益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思路和方向指引。

同时,物权编也增加物权行使限制条件,强化了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明确了民事主体在行使物权时也应当兼顾社会和他人权益,例如电力、通信等企业在民用建筑物等共有设施上建设基础设施时应当获得建筑物相关产权人的一致同意,在行使物权时,应当统筹考虑民法典及电信、工程建设等领域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

✎ 关注电子合同交易新形式

合同编在现行合同法的基础上,积极回应电子商务和数字化经济时代的要求,进一步肯定了电子合同的新形式,强化格式合同责任,对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备同等效力,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疫情刺激了B2C和B2B的销售增长,大量实体企业将资源和渠道转移到电子商务上。作为市场主体尤其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的当事人,应当关注电子合同的订立方式和规则,满足国家电子合同有关规定的技术要求,优化电子系统设置,增设数字时间戳标记,注意保留相关电子凭证等履行证明。

时,现实生活中的如火车票、保险单、快递单据等都是格式合同,特别是电子商务交易时,大都采用格式合同的方式进行订立,相关法律人员应当重点关注格式条款适用问题。在订立合同时,涉及格式条款的内容应当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否则,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合同编从立法上对格式条款无效情形增加“不合理”的限制规定。但从司法实践的角度看,如何理解“不合理”的情形,主要取决于享有自由裁量权的司法人员。各民事主体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客观中立的设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防止出现无效条款,减损合同的法律效力。

✎ 强化人格权益保护新责任

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此次民法典编纂的一大亮点,也是民法典立法的重大创新。人格权编明确隐私的定义,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将“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等纳入个人信息保护范围,规定不得“过度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肖像、声音作出规定,清晰地表达了民事基本法保护公民的态度。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已经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科技加速了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个人信息的利用价值也随之越来越重要,个人信息保护、合法使用他人肖像权的问题日益凸显。手机APP悄悄收集个人信息,骚扰电话屡禁不止,电信诈骗花样百出,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屡有出现。在日常生活中,如金融、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也会涉及到收集个人信息的现象,很多领域按照国家要求需要收集用户的实名制信息。企业在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知情同意原则,并承担信息安全保护义务。对个人信息的大数据分析应当采取匿名化措施,加强对业务开展中采集的用户肖像信息和经营管理中采集的员工信息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进行保护,避免被他人盗取、篡改、非法使用,侵害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国家也进一步加快对数据、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进程,《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列入今年全国人大立法计划,配套法律法规将更加完善,责任制度将更加细化,民事、行政、刑事相统一的责任体系将更加健全。

✎ 关注虚拟财产属性新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催生出多项前所未有的权利类型,如网络虚拟财产权等。作为一种新型的财产表现形式,虚拟财产自身所具有的特征与法律属性决定了其继承问题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财产。

根据继承编关于遗产的范围规定,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实践中对网络游戏账号、网络游戏装备、比特币等因时间、精力、金钱投入有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具备了财产属性,部分虚拟财产已经作为新形式的私有财产得到了司法支持。民法典总则也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作了原则性规定,因此,对于虚拟财产的保障已具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继承。但对虚拟财产的范围没有采用列举式规定。需要指出的是,电信码号资源基于国家资源和公共属性的特点,依法属于国家分配和所有,是否属于可被继承的虚拟财产,目前认识尚不统一,还需要法律的进一步论证和司法支持。

✎ 关注婚姻关系变化新后果

婚姻家庭编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从法律上明确了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种类,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对增强家庭成员责任意识,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起到推动作用。

婚姻关系的变化会带来家庭关系、财产关系的变更,涉及到家庭财产的认定和共同债务的承担等问题。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合同签订、产权过户、信息查询、业务订购等具体工作开展中,要格外注意夫妻一方是否存在表见代理的行为,不能仅因双方之间的配偶身份而相信一方已有代理权,应当要求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等证明材料来证明婚姻关系,以避免因此陷入纠纷。

✎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新责任

侵权编强化了生产者、销售者对缺陷产品的责任承担,对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增加“停止销售”的补救措施,同时规定了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及惩罚性赔偿的责任。

业务的开展离不开好的技术和好的产品做支撑,无论是AI、大数据、物联网、还是智慧家庭、智慧行业,都离不开手机、电脑、双目摄像机、智能手表等终端设备的支持。从实践中来看,可能存在委托他人代为生产设备的运营方式,但作为生产经营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对外同样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不仅造成财产损失,同时还会对企业商誉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作为经营者,要提高采购标准,选取优质供应商开展合作,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检测力度,制定产品召回制度,加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 维护头顶安全新要求

侵权责任编规定了高空抛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强化有关机关查找行为人职责,明确了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空抛物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问题,一直是侵权责任立法中的突出问题。例如一女子与男朋友吵架,竟从40楼丢出一把菜刀;路人被楼上烟灰缸砸中后住院5个月,差点成了植物人;一个咬过的苹果,砸中3个月大的女婴,致使孩子重伤等,多个案例展示出高空坠物的危险后果十分严重。侵权责任编对高空抛物坠物新增多处规定,包括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明确侵权责任承担规则,强化建筑物管理人的保障职责。因此从事高空作业相关的电力、通信、建筑等企业应当强化自有物业和建筑设施的管理,加强高空抛物坠物危险发生前的安全保障措施,及时在设施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日常维护和巡检,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此外,民法典还进一步完善了增进家庭和睦的婚姻家庭制度,修改完善继承制度以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增加了防范网络侵权风险、明确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等,对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体的保护救济制度作了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三、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举措

民法典的颁布施行将成为全面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契机,也将成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距离民法典的正式实施还有半年时间,企业作为重要市场活动主体,应当加强对民法典内容的学习和研究,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贯彻落实民法典的活动,提升依法经营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提升尊法意识。民法典是民事主体开展民事活动需要遵守的重要规范,作为民事活动主体,要充分认识民法典在维护民事主体权益、促进市场经营发展、推进法治国家进程中的重大意义,将企业自身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行为放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去开展,自觉维护民法典的权威。

是要加强学习教育。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在学法上下功夫。通过组织知识竞赛、购买民法典书籍、利用电视、网络载体传播宣传片、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推动全公司上下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活动,在企业内部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是要争做守法典范。民法典通过完善市场经营规则,营造了更加平等、公平的市场环境。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民法典相关规定,充分掌握民法典新的规则变化,在民法典正式实施之前,及时优化自身制度流程,调整与民法典规定不相符合的运营模式,做自觉践行民法典的表率,为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是要提高用法能力。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维护法律的生命不仅需要遵守民法典的规定,更需要充分发挥民法典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将运用民法典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通过贯彻实施民法典提升企业经营价值、拓展新型伙伴关系、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努力推动企业依法经营取得新成效,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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