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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新规则与企业操作指引

2008/6/24 字体: 来源: 作者:

因劳动合同解除辞退员工的纠纷始终是劳动争议的主要内容,也是企业比较头痛的一件事,一旦操作不当,被仲裁机构或法院推翻,不论对员工还是对企业来说,都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因此,劳动合同的解除的实务操作对企业来讲十分重要。

一、解除合同的类型

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分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即时解除通知解除(过失性解除)、预告性解除(非过失性)、经济裁员三类,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不得解除合同的例外情形等。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的操作指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谁先提出最为关键。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协商解除时尽量以和为贵让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申请,一来可以给员工台阶下,体面离开公司,减少对立面,同时也可以减少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对企业士气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免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减少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成本。

典型案例

王小姐是某公司行政部门的一名员工,与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后公司陷入经营困难状况。公司决定减员增效,提出方案:员工在方案公布后7天内书面同意与公司解除合同,公司在法定经济补偿金之外再给予奖励。王小姐在10日后决定与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法定经济补偿金之外再给予奖励,公司不同意,王小姐将争议提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支持王小姐的要求吗?

律师点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支持王小姐的申诉要求。王小姐在公司设定的期限和条件之外提出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视为王小姐单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规定,劳动者单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的,公司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即使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操作指引

用人单位即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指员工自身存在过失而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四种情况即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增加了两种情形:一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而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不符合录用条件 不能胜任工作

适用期限 试用期内 劳动合同期限内(包括试用期)

解除条件 随时解除 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提前30日通知解除解除成本 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为预防法律风险,企业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要对“录用条件”事先进行明确界定。

(2)要对“录用条件”事先公示。

(3)要做好平时试用期考核工作。

(4)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如发现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应及时解除合同,最起码应该在试用期届满前解除合同。否则,超过试用期解除合同就要支付较高的辞退成本。

典型案例

某公司拟招聘中国某大区的营销总监,录用条件为:3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大学本科以下学历、具有五年以上相关产品销售工作经验。经过面试,最终李先生被录用,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了3年的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为4个月。3个月后,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原因是李先生没有达到公司的季度营销目标。为此李先生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仲裁的结果是公司败诉。

律师点评

此案中公司败诉的原因是混淆了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不能胜任工作的区别。李先生没有完成单位的季度营销目标,其性质最多可以定性为不能胜任工作,并不是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该公司的录用条件中并没有关于销售目标的设定。所以,公司不能依据试用期的规定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时解除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对于员工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来说,也是有条件限制的:一是用人单位制定有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当然这些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和内容要合法;二是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违反规章制度行为都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才能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典型案例

张女士担任某公司仓库协调员,去年夏天没有告知单位的情况下,拿了仓库4盒蚊香。后张女士承认该事实并把蚊香归还公司,公司认为张女士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作出开除张女士的决定。张女士不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取消该决定。

律师点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上述情况并不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因此单位解除合同的行为是无效的。

企业利用严重违规的法律规定辞退员工,为防范法律风险,应事先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企业利用“严重违规”的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本身应该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如果没有制定规章制度,就无法利用这一法律规定来辞退员工。

(2)规章制度应对“严重违规”作出明确的界定。

(3)应做好日常管理、取证工作。取证工作对证明员工严重违规有重要帮助。

(三)劳动者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时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运用这一条款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公司规章事先界定“重大损害”如不予界定或界定不合理,就等于将界定权完全交给仲裁机构或法院,自己就将失去主动权,那么在仲裁或诉讼时就会多一层败诉风险。

典型案例

谢某系某公司管理部主管,在公司装修时,利用职务之便选任自己的朋友开的小装潢公司为该公司进行装修,小装潢公司多次使用伪劣装潢材料使公司造成20多万元的损失,该公司决定解除和谢某的劳动合同,谢某不服,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受理后,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未支持谢某的请求。原因就是经查,该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因工作人员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10万元以上的,公司可以辞退该员工,最后劳动仲裁委员会未支持谢某的请求。

(四)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时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适用这一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键要了解何谓“被追究刑事责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法(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于刑事处分的。如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提醒企业注意:对员工违反法律而被刑事处罚的,应当符合上述对刑事处罚的界定。只有这样,解除劳动合同才有法律依据。

典型案例1

刘某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关押期间,其所在企业以其被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了与刘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后刘某被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刘某要求恢复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刘某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责令该公司与刘某恢复劳动合同关系。

典型案例2

刘某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后被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其所在公司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刘某申诉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恢复与其公司的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在刘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对刘某的诉请不予支持。

律师点评

案例1中刘某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但最终并不构成犯罪,单位不能以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案例2中刘某因涉嫌盗窃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尽管属于缓刑,不需要进监狱服刑,但是已构成刑事责任,企业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 1、试用期间

2、不符合录用条件 录用条件的明确的证明责任。

严重违纪 1、存在规章制度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按规定可以辞退 严重违纪界定的证明责任。

重大损失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2、造成重大损害 重大损害的证明责任。

兼职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严重影响或者提出异议的证明责任。

无效劳动合同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证明责任

刑事责任 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范围

四、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操作指引

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存在过失,但是由于存在特定情况,企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对于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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