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30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实践中称为劳资管理的“准法律”。
合法规范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等权利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有瑕疵,将会导致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陷于非常被动的局面,甚至在劳动争议环节带来潜在的败诉法律。
《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广东省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和司法机构的指导规则也对企业规则知道的制定程序、适用领域有明确的指导规范。
可以这样说,一部制作规范、内容合法、约束全面的规则制度不仅可以有效的规范企业劳动关系,还能有效地避免劳资争议所带来的巨大法律风险。
实践中,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风险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则制度的某些内容不合法。
其法律风险在于对员工没有约束力,说了等于白说;
2、规章制度制订时闭门造车,程序不合法。
其法律风险在于表明上看似规章制度全面,但实际上没有法律效力,在仲裁或诉讼中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乃形同虚设;
3、规章制度未及时更新。
其法律风险在于与劳资管理中的新问题新矛盾脱节,与新的法律法规不配套,日积月累会产生许多法律风险点,一旦面临典型的劳资纠纷,难以发挥 规章制度的“准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流程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
如何理解上述流程,如何把抽象的法律流程分解设计为适合企业特点的操作方案,是实践中企业管理者面临的最大困惑。
我们认为,在设计操作方案时,首先要考虑每个环节的法律有效性,其次才考虑管理环节的效率和便利性。必要时,企业应聘请专业律师参与审核和设计,只有这样,才能量身定做出一套适合企业管理实际的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
作者: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 余祖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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