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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离职套现与董事责任险

2010/11/10 字体: 来源: 作者:

     今年10月30日,创业板迎来一周岁生日,这意味着创业板上市公司中一大批高管的承诺限售期将满,他们所持的公司股份可随时兑现。虽然深交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去知》,要求创业板高管在申报离职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股份,但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离职套现情况依然存在

  针对高管离职套现,专家表示担忧,指出创业板公司盈利模式尚处于初级阶段,经营稳定性相对较差,对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依赖性较强,这些人员辞职会加大个股波动、动摇投资者持股信心,影响公司稳定发展。同时,我们不禁疑问,随着这些高管“批量”离职,他们在职期间可能由于经营管理失误、信息披露违规、战略激进导致的公司潜在风险及诉讼产生的巨大费用应由谁来承担?

  苏黎世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金融险部负责人曾万里告诉记者,“从法律角度看,高管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所产生的风险不会因为其离职而减免,如果引起法律诉讼,还是会被依法追究责任。因此,对中小创业板企业及其高管而言,须有一种保障手段降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履职风险,包括保障高管离职后对其在职期间应管理的失误等引发的风险和诉讼的规避和保障。而投保董事责任险,可通过市场化手段转嫁上市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产生的风险,保护其合法权益,使之能更有效、独立履行管理或监督职责,由此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然而,目前中国创业板企业的董监事保险购买率低于5%,而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购买该保险比例高达99%,中国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购买董监事责任险的也超过95%。”

  曾万里介绍说,“对于中国国内创业板高管离职,如果企业没有董监事责任险的保护,上市企业将面临较大风险。因为如果某些董监事、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由于在职期间侵犯上市公司权益或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而遭受索赔,而该高管处于离职状态或与企业终止聘用合同,企业在法律诉讼中可能不利,因此更需一个保险保障以化解该种法律与财务风险;董监事责任险通过保险机制,加强对证券市场及上市公司管理层监督。同时,中小投资者也多了一份索赔时的最后经济保障。”

  记者了解到,苏黎世保险提供的董事责任险,保障对象除了公司的过去、现在及将来的董事、监事、高管,还可扩展到子公司管理层,保险范围包括董、监事及高管管理过失、劳动用工过失,非故意损害名誉行为及针对上市公司本身的证券类民事诉讼。因此,对中小创业板企业和高管而言,须有一种保障手段降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职风险,保障上市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分析人士指出,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完善了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加大了其职务风险。相关数据显示,只要发生中小规模的索赔案件,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并不具备赔偿能力,中小创业板企业相形之下更显得“弱不禁风”。此外,由于创业板市场的标准低于主板市场,使上市后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务时产生的风险加大,所以,企业应将高管辞职当成正敲响的一个警钟。记者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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