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8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证券投资典型风险案例
李小姐为了避税借用了好朋友张先生的身份证开户,虽然证券账户的名字都是张先生的,但是账户的交易密码、存折都由李小姐保管,因而也都操作顺利。某日,张先生突然通知李小姐,其开设的公司因财务问题,目前个人的资产已被司法机关冻结,其中包括了李小姐的股票账户。李小姐对此束手无策,只有希望张先生的财务问题早点解决,司法机关将其账户解冻。[风险提示]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户买卖股票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出借人因个人债务涉及诉讼或者涉嫌刑事犯罪时,司法机关可能会冻结、拍卖或者变卖登记在出借人证券账户下的实际属于借用人的股票。
2.出借人可能会将登记在其证券账户下实际属于借用人的股票出质给银行等主体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被处置风险证券公司个人债权由国家予以收购,但是严格要求名实相符,即机构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的及个人以机构名义开立账户的,均不纳入收购范围,而且集资单位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投资者可能因此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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