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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和防范招标采购中的法律风险?

2011/3/31 字体: 来源: 作者:

  编者的话 作为全面推进“两项工作”的途径之一,招标采购工作正逐步受到行业企业的重视。但无论从专业技术角度还是从法律法规的角度,行业招标采购工作都面临一些问题。在缺少足量专业人才的条件下,行业企业必须借助外力进行招标采购,这就可能引发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如果企业无法准确识别这些风险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势必造成不可预知的后果。那么,如何识别和防范招标采购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呢?本文将从专业角度给予解读。

  招标采购是采购人以招标形式有偿获取资源来满足自身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按照采购标的物的属性划分,招标采购可分为工程采购、货物采购和服务采购三大类。近年来,国家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对行业招标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今年的全国烟草行业工作会议还提出,要加强对“两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公开招标的执行等工作。笔者认为,行业要做好招标采购工作,切实提高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必须在预防招标采购法律风险方面增强工作能力。

风险识别与分析

  从招标准备阶段到招标、决标阶段,法律风险几乎无处不在。
  招标采购一般分为招标准备、招标、决标三个阶段。招标准备阶段工作重点是招标方案设计、潜在投标人调研、招标文件编制等;招标阶段工作重点是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答疑、投标等;决标阶段工作重点是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等。招标采购法律风险贯穿于整个招标采购活动的始终。
  招标准备阶段法律风险识别。一是招标采购方案无法实现采购目的。比如,招标采购实行自行招标,但招标采购人不具备制作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招标采购的时间安排满足不了招标采购各阶段的法定时限,等等。二是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比如,招标文件以不合理的资格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或明显照顾个别投标人;招标文件对标的物的技术要求明显“接近”个别投标人的产品;等等。三是招标采购工作脱离实际。比如,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过高,符合投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达不到最低限制,从而导致招标采购工作无法开展。
  招标阶段法律风险识别。一是信息披露不符合法定要求。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更正通知、中标结果等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未按规定予以披露,或没有在国家规定的媒介上予以披露。二是期限不符合法定要求。如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过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时间少于20天等。三是投标环节不符合法定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形式、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等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递交,招标人仍予以接收并允其参与评标的情况。
  决标阶段法律风险识别。一是开标过程不规范。开标现场没有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没有在招标现场公开唱标;开标过程没有书面记录或没有对唱标内容和开标结果进行书面确认等。二是评标过程不规范。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专家数量、专家回避情况等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和标准评标;等等。三是定标过程不规范。确定中标人时对评标中的事实认定错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投标人在投标中有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公正性;等等。
  招标采购法律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招标采购各方主体在利益追求上的不同所致。首先,受管理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影响,招标采购人对招标采购工作组织不力,缺乏对招标采购过程的有效控制。其次,从事招标采购的具体人员违法操作,与供应商串通一气损害采购人利益。再次,为获取中标资格,一些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破坏招投标正常流程。最后,招标代理机构违反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开展工作,给招标采购人带来了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

风险的有效防范

  对法律风险予以准确识别和科学分析,是制定防范措施的关键。
  有效预防招标采购法律风险,应从工作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在准确识别法律风险和科学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加强对招标采购关键环节的控制。
  第一,招标采购工作专业性很强,仅依靠有关职能部门兼职从事该项工作难以保证质量,因此,经常存在大宗采购的行业单位可以成立专职招标采购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同时,对从事招标采购的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和廉洁自律意识。
  第二,行业绝大多数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的能力,为减少招标采购风险,可采取委托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采购。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要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选择专业代理机构并签订招标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招标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公开招标属于非限制性竞争招标,是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符合公开招标资格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一种招标方式。这种方式能够充分体现招标信息的公开性、招标程序的规范性、投标竞争的公平性,大大减弱串标、抬标和其他不正当招投标行为发生的可能性。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被邀请人一般是符合资格条件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业招标采购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最佳的招标方式。
  第四,招标文件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要约,是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评标的主要依据。可以说,招标文件制作水平的高低决定着招标采购活动的成败。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制作人应注意以下事项:招标文件的内容、结构等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对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要标注准确,在满足项目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足够数量的投标人具备投标条件;等等。
  第五,招标前要针对招标采购项目开展调研,在详细掌握市场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论证。同时,对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招标信息等进行重点监控。此外,招标采购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还要对供应商诚信履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建立供应商诚信等级资料库,实现对供应商的动态管理。

作者单位: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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